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主席团13日上午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三次会议,通过十八届中央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和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单(草案),提交各代表团酝酿。
胡锦涛同志主持会议。
会议通过了经各代表团差额预选产生的十八届中央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和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单(草案),决定将名单提交各代表团酝酿。
据了解,从11月11日开始,各代表团对大会主席团通过的十八届中央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和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进行了认真酝酿。代表们认为,这个名单是在充分发扬党内民主的基础上产生的,整体结构比较合理,人选的思想政治素质比较好,工作实绩比较突出,群众公认程度比较高,是一个考虑比较周全的方案。
11月12日下午和13日上午,大会举行各代表团全体会议,先后对中央委员、中央纪委委员和候补中央委员进行了预选。按照大会选举办法的规定,预选采用差额选举办法,差额比例均多于8%。整个预选工作在总监票人、监票人的监督下,严格按照大会选举办法进行,预选结果有效。
13日下午,大会举行各代表团分组会议,酝酿主席团第三次会议通过的中央委员、候补中央委员、中央纪委委员候选人名单。
14日上午,大会将举行正式选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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