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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级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系列专题之二:全面准确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方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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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坚持民主公开 激发队伍活力

  在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实践中,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就是要更广泛地突出民意主体地位。考察环节不局限于工作圈察其“能”与“绩”,更要深入干部生活圈看其“德”。讨论决定环节要杜绝“一言堂”、小圈子,要全面推行全委会票决制,并不断提高“两代表一委员”参与比例和拟任人选差额比例,让民意得到充分体现。

  要更有针对性地提高竞争性选人的效益。突出人岗相适,改进考试方法。坚持“干什么、考什么”,突出考量综合素质、业务专长和实践能力。突出全程差额,扩大差额范围,真正实现公平竞争、好中选优、优中选强。

  要更常态化地推行谈心谈话制度。要注重与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谈,注重与即将退出领导岗位的老同志谈,注重与长期在基层一线和艰苦环境工作的干部谈,注重与有困难、有情绪、有苗头性问题的干部谈,通过谈心谈话,倾听呼声纳建议,端正心态疏郁结,坦诚交流激活力。

  ——江西省南昌市委常委、组织部长 陈德寿

发布时间:2012年11月23日 14:19 来源:中国组织人事报 编辑:葛燕燕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