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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确保农业发展“后继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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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前已经到了通过创新农业经营体制,以加快建设现代农业、增强农村发展活力的新的历史时期

  要充分尊重农民自主经营权,最大限度保护耕地资源和农民土地权益

  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明确提出,明年农业农村工作的目标任务是“保供增收惠民生,改革创新添活力”。要实现这一目标任务,必须加大创新力度,进一步增强农村发展活力。

  以家庭联产承包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重经营体制是农民群众的伟大创造,极大解放和发展了农村生产力。经过30多年尤其是近10年的发展,农业农村工作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如何创新农业生产体制机制成为一个新的课题。

  一方面,农村土地、资金等生产要素加速外流,农业兼业化、农村空心化、务工老龄化等日趋明显,农村面临“谁来种地”的难题。另一方面,农村分工分业深化,各类新型经营主体快速成长,亟待明确其发展定位和空间。

  近年来,国家从农业生产经营、农业社会化服务到农村公共服务、乡村治理等领域体制机制不断创新。如加快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和服务体系建设,探索建立严格的工商企业租赁农户承包耕地准入制度。再如,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大对种养大户、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的扶持力度。可以说,当前已到了通过创新农业经营体制,以加快建设现代农业、增强农村发展活力的新的历史时期。要着力培育新型经营主体,确保农业发展“后继有人”;同时要着力发展多元服务主体,构建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努力为农民提供全方位、低成本、便利高效的生产经营服务。

  创新带来了“三农”发展的活力,但值得注意的是,创新农业生产经营体制机制要尊重农民的自主经营权,农户是土地承包经营的主体,不能限制或强制农民流转承包土地。要立足人多地少的基本国情,在坚持土地用途管制和农地农用的前提下推进改革,最大限度地保护耕地资源和农民的土地权益。要根据法律规定,切实保护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

  农村工作不能就“农”说“农”,构建新型的工农城乡关系是进一步激活农村的着力点。未来,要在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指导下,加快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才能让公共财政的阳光更广地照耀农村,才能让农村发展迸发出更大的活力。

发布时间:2012年12月23日 07:50 来源:经济日报 编辑:李佳蕖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