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节能环保和应对气候变化工作进一步加强
节能减排取得新成效。安排中央投资和奖励资金支持了1318个重点节能项目,可形成年节能能力7500万吨标准煤。全年新增节能建筑面积9.6亿平方米,可形成900万吨标准煤的节能能力。采用财政补贴方式,推广高效节能房间空调器(定频)500多万台、高效照明灯具1.5亿只,北京、上海、重庆等13个城市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工作进展顺利。安排中央投资支持了132个循环经济和资源节约重点项目。“节能减排全民行动”等宣传活动向纵深推进。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下降2.2%,二氧化硫、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分别下降4.6%和3.3%。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8.2%,超过计划2.6个百分点。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66.6%,比上年提高2.3个百分点,超过计划0.7个百分点。
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力度加大。天然林资源保护、防护林体系建设、退耕还林、京津风沙源治理、退牧还草等重点生态工程积极推进,完成造林面积588.5万公顷,森林覆盖率达到20.36%。重点地区水土流失治理工作不断加强,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启动实施。“三河三湖”等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和工业废水、废气治理工作进展顺利。全国新增城镇污水日处理能力1330万立方米、城镇垃圾日处理能力5万吨,城市污水处理率和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分别达到72.3%和69%,比上年提高2.1个和2.2个百分点,超过计划3.3个和2个百分点。发布了11个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又有1.02亿千瓦火电机组安装了脱硫设施,累计占火电装机总量的72%。
应对气候变化取得新进展。国家方案得到认真落实,大力推进清洁发展机制项目,积极推动气候友好技术的研发与应用。提出了到2020年我国控制温室气体排放行动目标。建设性参与应对气候变化国际谈判和国际规则的制订,积极开展国际交流和项目合作,加强与有关国家的合作和对话,维护了我国正当的发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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