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甄贞:每年一定要带着提案带着意见上两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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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3月8日下午15:00,全国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举行第三场记者会,邀请政协委员卞晋平、姜力、邵鸿、吴先宁、甄贞就“健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的相关问题接受媒体采访。

  [北京电视台记者]我的问题想提给甄贞委员,因为您不但是全国政协委员,还是北京的一名检察官。我想问的是,我们经常可以看到,您在全国政协主办的各项视察和调研活动当中提出了很多意见和建议,尤其是在现在全国两会期间,中央领导下组和全国政协委员共商国是的时候,你也专门就创新社会管理方面提出了一些意见和建议,我想请问的是,您在您所在的社会与法制委员会在参政议政方面是如何履职的,在接下来的五年当中又有什么样的打算?另外,祝甄委员、姜委员和发布会主持人节日快乐。

  [甄贞]谢谢你,谢谢你的问题。我是2008年知道自己是政协委员,刚刚知道的时候就接到手机短信,他们祝贺我,同时他们用林则徐的两句诗鼓励我,“苟立国家生死以,岂因祸福避趋之。”在当委员的这五年当中,实际上我一直用这个激励自己,一定要每年带着提案,带着意见上两会。同时我也是全国政协社法委的委员,每年在全国政协社法委研究每年的调研课题的时候,我也积极贡献这些议题,同时当这些议题得到确认以后,我会选一些跟我工作相关的议题去跟着调研,为国家司法制度这方面的工作和改革提一些积极的意见和建议。

  2008年我提了一个提案,是关于被害人救助制度的,当时有一些刑事案件当中的被害人,由于这些被害人是家庭的主要劳动力,一旦被犯罪所杀害以后,给这个家庭所造成的是一种毁灭性的打击。通过诉讼程序,特别是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能够获得的补偿很少,往往刑事犯罪人家里情况也不太好,所以说他们得到的赔偿非常少。作为一个公民生活在国家里,国家实际上是有责任和义务保证他在一个和谐、安全的社会上来生活的。所以我当时就提出来,国家应该承担被害人救助的责任,应该拿出钱来补偿。这个提案提出之后,这种呼声不仅来自作为委员的我,其实很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也都提出了类似的意见和建议。

  您刚才提到的在2012年的时候李克强同志到我们联组,当时我们是无党派界别和社科,我们两个组在一起讨论,讨论的时候我作了一个发言,我非常关注当时讲的社会管理创新,社会管理创新是中央强调的,在社会管理创新的格局中我们是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群众参与,但是在这个格局当中,如果我们在创新的名义下去扩张自己的权利,肯定不符合社会管理,提出这样一种目标的设想,所以认为应该在法制的轨道中推进工作。所以我当时提出来,能不能在这个格局中加入法制保障这样的字眼和内容。这个意见我后来在政协专题协商会中再一次提出,同时我也写了文章,在报上呼吁这个事情。

  另外我也注意到,提这个建议的不光是我,高检、高法,还有很多政协委员、人大代表都提出了这样的建议。去年年底胡锦涛总书记所作的十八大报告当中也有同样的表述。我个人认为,委员的建言献策立足本职是基础,因为你熟悉这个领域,但同时还应该站的层次更高一点,站在国家的法制建设的高度去做事情,我觉得可能意义更大,而且可能惠及的人或对国家有利的层面来讲更多。

发布时间:2013年03月08日 16:09 来源:新华网 编辑:阙东临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