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9日(星期六)下午3时,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新闻中心在梅地亚中心多功能厅举行记者会。全国人大常五位负责人就“人大工作”相关问题回答中外记者提问。
[日本关西华文时报记者]我提的问题是在世界所有的国家、地区,包括中国的香港、台湾的议会议员他们都有对社会的监督权,同时他们也有被监督的义务,所有的国家和地区他们的议员都要向社会公布自己的财产,接受社会的监督,请问全国人大在这方面的立法将来有什么打算?谢谢。
[信春鹰]我来回答这个问题。关于议员的权利和义务,各个国家有各个国家自己的法律制度,中国的人大代表也不能简单地等同于国外的议员,因为我们很多的代表是基层代表,我们270万各级人大代表的总数中绝大部分是基层代表,关于代表的权利义务在我国的代表法当中有明确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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