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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片丹心向热土——记优秀共产党员杨斌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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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人说他“痴”,因为他29年来在同一个工作岗位上从没挪过“窝”,总是在“原地踏步”;

  有人说他“专”,因为他29年来在同一个工作岗位上做得有声有色,被群众称作“乡村判官”。

  他就是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全国模范司法所所长,芦溪县宣风镇副镇长、司法所所长杨斌圣。29年来,他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春风化雨解民怨,和谐乡邻泯恩仇,维护了一方和谐稳定。今年6月28日,杨斌圣进京参加了全国创先争优活动表彰大会,获得“全国创先争优优秀共产党员”称号。在他载誉归来后,记者再次走近杨斌圣,感受了他对事业的执著、对群众的忠诚。

  “土律师”调解促和谐

  1983年,26岁的杨斌圣退伍后进入芦溪县宣风镇机关,担任镇司法助理员,首次接触到了“人民调解”。他不曾料到,这一干就是29年,并从一个血气方刚的“愣头青”变成了一个“婆婆妈妈”的“老头子”。29年来,他调解处理各类案件3000余起,代理民事诉讼及非讼案件500余件,有效防范和处理了群体性、突发性事件和有可能转化为恶性案件的事件280余件,为外出农民工挽回经济损失3500多万元。

  杨斌圣始终认为,人民调解不可缺少,它可以化解积怨,让纠纷双方握手言和;可以熄灭怒火,制止流血惨剧的发生;可以唤醒亲情,挽救濒临破碎的家庭;可以搭建友谊桥梁,平息邻里纷争;还可以帮农民工讨回公道。

  没有金刚钻,不揽瓷器活。杨斌圣每年都会从微薄的工资中挤出几百元钱,用来买法律方面的书,经常挑灯夜读。29年间,他的读书工作笔记已有满满一大箱近300本,并先后拿到了法律服务工作执业证、省听证主持人资格证、萍乡市行政应诉资格证和行政执法证等资质证。由于学习法律知识多年,杨斌圣也成为乡村“土律师”,特别是对一些与农村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更是烂熟于心,在工作当中运用自如。

  在扎根农村为老百姓处理纠纷和维护权益中,杨斌圣总结了一套“六七八”工作法,经反复论证,被认为是密切干群关系、创新社会管理的“良方”,并从2011年7月起,在萍乡市大力推广。芦溪县还立足社会管理创新,在县、乡(镇)、村(社区)三级同步建立“杨斌圣群众工作室”,全面推广杨斌圣“六七八”工作法。截至目前,该县已建立1个县级、9个乡(镇)级、21个部门级以及129个村级“杨斌圣群众工作室”。

  真心为百姓 勤勉守公平

  随着调解成功案例的增多,杨斌圣“火”了。在宣风镇,“有困难找杨所长”成为老百姓共同的心声。在当地,老百姓很少有不知道杨斌圣的。

  熟悉杨斌圣的人都了解他的“七不原则”和“八字格言”。“七不原则”是指“不坐卧铺、不住宾馆、不下馆子、不收报酬、不打的、不抽烟、不喝酒”,“八字格言”是指“严、慎、勤、德、公、廉、实、诚”。这是杨斌圣在从事调解当中树立的一套“行规”,绝不能打破。杨斌圣曾经是一杆“老烟枪”,一天要抽两三包烟,但他强制戒了;在酒桌上,他有个外号叫“不倒翁”,为了更好地开展工作,他同样也把酒戒了。杨斌圣说:“只有自己站正了、站直了、站平了,调解起来才能正、才能直、才能平。为了老百姓,其他的一切享受都可以舍掉!”

  去年3月,杨斌圣被确诊患有肺癌,可他仍每天带着中药去上班,继续奔忙在调解矛盾纠纷的第一线。看着杨斌圣这样不顾惜自己的身体,宣风镇政府对他作出“强制脱岗休息”的决定,并派专人护送他到宜春温汤镇温泉疗养院静养。可杨斌圣仅在疗养院住了一个晚上,又回到司法所上班了。“我能吃能喝能说话,疗养什么?”杨斌圣告诉记者:“我在那里疗养,不知怎的,总觉得心里不舒服。说实话,我和群众有感情,群众和我也有感情,我离不开群众。”(记者 刘启红)

发布时间:2013年05月20日 10:55 来源:江西日报 编辑:秦越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