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建霞,女,27岁,共青团员,河北省行唐县龙州镇西关村村民。
2007年4月的一天,张建霞的公公被医院确诊为早期肝癌。这对一个幸福安定的家庭来说,无疑是一个晴天霹雳。为了给公公治病,张建霞和丈夫领着公公去了北京301医院,医生告诉他们,目前最好的治疗方法是肝移植,但要等待有配型合适的肝源。
就在一家人因肝源问题一筹莫展时,平时连说话都柔声细语的建霞却勇敢地瞒着家人做了化验,在确定能为公公做肝移植时,她平静而坚决地对丈夫和婆婆说:“用我的,我是 O 型血”。 婆婆当时就掉了泪:“建霞,你有这个心我就知足了,怎么能用你的肝?你爹你娘只有你一个闺女,孩子还小,你要有个好歹咱家可怎么过?你父母怎么活?不行!”公公也坚决地摇头:“不行,天底下没有这样的事,宁可不治了,回家等死,也不能让儿媳妇捐肝”。建霞劝说:“爹、娘,别人能捐,我就能捐,我年轻,恢复起来也快,你们不同意,就是不把我当自家人。如果因为没有肝源我爹不在了,我能给爹捐却没捐,一辈子也不会心安的。”在建霞的坚持下,为公公捐献肝脏的手术方案定了下来,医生严肃地告诉建霞需要移植她2/3的肝脏。在医生的努力下,肝移植手术取得了成功。
从事旅馆经营的张建霞不仅讲孝顺,而且重信义。几年间她拾到十几部手机、5万多元现金,还有一块价值2000余元的手表,全部归还失主。手术后不久一次到北京301医院复查时,她在医院捡到一个皮包,里面有身份证、银行卡及1万多元现金。她不顾身体虚弱,坚持在原地站了近40分钟才等到失主,完璧归赵。
张建霞以实际行动谱写了孝老、敬老、爱亲、救亲的人间大爱。2008年,张建霞在“感动行唐”十大孝子评选活动中,高票当选“十大孝子”之首,行唐县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为她颁发“孝义之家”光荣匾。30多家媒体先后报道了张建霞献肝救公公的事迹,在社会上引起热烈反响。
张建霞获得石家庄市文明公民标兵、三八红旗手, 2008年感动河北十大人物,河北十大孝心人物等荣誉称号。2009年当选为行唐县政协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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