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审理工作是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不容出错、也不能出错的最后一个环节,是审核处理案件的关口,下达处分决定的出口,反映执纪水平的窗口。案件审理部门的责任重大,案件审理工作的特殊性要求审理干部必须坚持原则、秉公执纪,甘于寂寞、乐于奉献,谙习法规、掌握政策,善辨真伪、审慎明断,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纪律要求自己,树立“四心”铸就基层案件审理干部“精气神”。
树立“事业心”,铸就审理干部“精气神”。“试玉要烧三日满,辨材须待七年期。”只有把工作当成事业的人,对工作才能始终保持热情、怀有感情、充满激情,才能始终保持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打铁还需自身硬。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党和国家的守护者,自身就要做遵守“八项规定”的表率,自觉实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纪检干部要注重自身素质的提升,审理干部更应身先士卒,要有“泰山不让土壤,故能成其大;河海不择细流,故能就其深”之气概,虚心向司法机关请教、向专业机构请教、向上级纪委审理部门请教、向本单位经验丰富的领导、同事请教,不仅要掌握党和国家有关的政策、党纪条规、法律和业务知识,还要涉猎财政金融、股票证券、审计财务、工商税收、地产规划、信息系统、现代管理等市场经济和现代科学方面的知识,成为知晓各项工作的“多面手”,成为真学、真懂、真信、真用,干一行、爱一行、专一行、精一行的审理工作“行家里手”。唯有如此,才能把岗位做出色,把事业做出彩。
树立“责任心”,铸就审理干部“精气神”。梁启超说:“人生须知负责任的苦处,才能知道尽责任的乐趣。”作为基层审理干部,要把工作看作一种责任,一种使命,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全面剖析案件,注重总结提炼,注重学习借鉴,注重创新提高。政治上忠诚,坚定理想信念,不唯书、不唯上、只唯实,刚正不阿,秉公办案,不徇私情,增强政治观念和全局观念。思想上担当,敢为人先,正人先正己,要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严肃纪律,要增强忧患意识、公仆意识和节俭意识,要增强审理干部自重、自醒、自警、自励意识,忠实履行职责,带头祛“四风”思想之陋、行为之垢,争当践行群众路线的先行者。
树立“公正心”,铸就审理干部“精气神”。基层审理干部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做到处事要公,公生明,就是平等待人,做到公道、公平、公开;求己要廉,廉生威,就是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首先不做;待人要诚,诚生信,就是要做到心胸开阔,海纳百川,虚怀若谷,诚心诚意、实心实意地对待每一个同志;工作要勤,勤生效,就是脑勤多思,眼勤多看,耳勤多听,嘴勤多问,手勤多记,腿勤多深入,勤勤恳恳,任劳任怨。从事基层案件审理工作,直接面对百姓群众,要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时刻提醒自己坚守着“最后的防线”,永葆公正无私本色,凡事客观公正、实事求是,依法依纪确定案件的证据和适用依据,合情合理考虑案件的量纪情节,切实让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切实维护党员和监察对象合法权利,多做得人心、暖人心、稳人心的事,树立纪检监察干部可靠、可亲、可信、可敬的良好形象。
树立“平常心”,铸就审理干部“精气神”。“板凳要坐十年冷,文章不写一句空”。中纪委有一位老领导曾言:没有坚强的党性做不了审理工作,没有实事求是的精神做不好审理工作,没有淡泊名利的思想做不长审理工作。这是在长期工作实践中对案件审理干部队伍要求的高度总结和概括。基层审理干部要始终保持一颗平常心,宠辱不惊,安之若素,捧着一颗心来,不带半根草去;要把事业看得重一些,把个人得失看得轻一些,把能力提升看得重一些,把职务进退看得轻一些,做到“不为物喜、不以己悲”。审理干部要始终坚守一颗平常心,“良田万顷,日食一升;大厦千间,夜眠八尺。”努力让自己的思想明澈,让自己的精神充实而有所支撑,让自己每天都有一个豁达、平和、开朗的心情,多近距离接触群众,远距离抵制诱惑,践行“三严三实”,力戒“私奢贪”、“庸懒散”等不良之风,恪守“壁立千仞无欲则刚”之遗训,视“不戚戚于贫贱,不汲汲于富贵”为自己内心之嘉言懿行,以清正廉洁养浩然正气,以两袖清风树优良形象,永做政治上的“明白人”、经济上的“清白人”、作风上的“正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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