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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党员教育工作骨干培训示范班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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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组织部,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党员教育培训示范班计划的通知》(组厅字〔2018〕8号)安排,经研究,中央组织部定于3月下旬在贵州举办党员教育工作骨干培训示范班。现将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培训目的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2014—2018年全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研讨基层党员教育培训工作重点难点问题,交流经验做法,提高党员教育工作骨干的党性修养和专业化能力。
  二、培训对象
  培训对象为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组织部相关业务处室负责人或市县两级党委组织部党员教育工作有关负责人各1人、县级党校负责人各1人,远程教育中央专题教材制播部门各1人、党员教育系列平台承办单位各1人、全国党员教育培训示范基地工作骨干各2人,共137人。
  三、培训时间和地点
  示范班拟于2018年3月19日至23日,在遵义干部学院(贵州省遵义市新蒲新区乌江大道1号)举办,培训时间5天。
  四、其他事项
  请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组织部确认参训学员名单,并通知学员于3月18日17:00点前凭本通知到培训地点报到。


中央组织部党员教育和干部测评中心
2018年3月5日

发布时间:2018年09月29日 17:02 来源:共产党员网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