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组织部,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党员教育培训示范班计划的通知》(组厅字〔2018〕8号)安排,经研究,中央组织部定于7月上旬在江西干部学院举办高校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训示范班。现将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培训目的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和中管高校党的建设工作推进会精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高校基层延伸,引导高校教师党支部书记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加强党性锻炼,提高党务工作能力,更好地发挥高校教师党支部书记在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立德树人、教书育人和教学科研等方面的骨干带头作用。同时,示范带动教育部开展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工程,加强对全国高校“双带头人”的示范培育和实践养成。
二、培训对象
培训对象为高校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由教育部和其他部委所属高校各选派1人,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组织部从本地高校各选派1人,共124人。
三、培训时间和地点
培训班拟于2018年7月9日至13日,在江西干部学院(江西省井冈山市茨坪镇红军北路38号)举办,培训时间5天。
四、培训费用
示范班培训费用依照《中央和国家机关培训费用管理办法》有关标准,主要从中组部党员教育培训专项经费中列支,承办单位给予适当补助。学员往返交通费,由所在单位承担。
五、其他事项
请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组织部、各有关单位确认参训学员名单,并通知学员于7月8日17:00点前凭本通知到培训地点报到。
中央组织部党员教育和干部测评中心
2018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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