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组织部,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全国组织工作会议和全国组织部长会议精神,进一步做好全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制定2019年全国党员教育培训示范班计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班次安排
(一)边疆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村党支部书记培训班(共30期)
该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引导边疆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村党支部书记坚定理想信念宗旨,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增强组织观念、纪律观念、群众观念、法治观念,切实提高履职能力和服务群众、带领群众脱贫攻坚的本领,为兴边固边、打赢脱贫攻坚战、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稳定提供坚强组织保证。同时,为全国范围内加强边疆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村党支部书记轮训作出示范。培训对象为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选调的有一定代表性、身体健康的村党支部书记,以及为每期班选派的1名带队管理人员。边疆民族地区村党支部书记培训班(共17期)由北京市委组织部承办,培训地点为北京市委党校二分校和北京市委农工委党校(班次安排和名额分配表见附件1);革命老区村党支部书记培训班(共13期)由深圳市委组织部承办,培训地点为深圳市委党校(班次安排和名额分配表见附件2)。
(二)基层党组织书记和党员骨干培训示范班(共5期)
1.全国农村党支部书记抓党建促乡村振兴培训示范班。该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全国组织工作会议精神,引导农村党支部书记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组织带领农民群众发展集体经济、走共同富裕道路、领导村级治理、建设和谐美丽乡村的本领;同时,示范带动各地各有关部门抓好农村党支部书记培训工作。培训对象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组织部推荐的农村党支部书记各3人;中央组织部、农业农村部定点扶贫县和对口支援革命老区的村党支部书记32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观摩人员各2人,其中党委组织部1人、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1人;共192人。培训时间为4月上旬,共5天。由中央组织部与农业农村部联合举办,浙江省委组织部承办,培训地点为浙江生态文明干部学院。
2.民营企业党组织书记培训示范班。该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大会、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引导民营企业党组织书记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充分发挥党组织在把关定向、凝聚人心、增强信心方面的重要作用,促进民营企业健康发展和民营企业家健康成长。同时,示范带动各地各有关部门抓好民营企业党组织书记培训工作。培训对象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推荐的影响力大、党员人数较多、受过市地以上表彰的民营企业党组织书记各5人(其中2人为出资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负责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相关业务部门观摩人员各1人;共192人。培训时间为5月中旬,共7天。由中央组织部与中央统战部、全国工商联联合举办,黑龙江省委组织部、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承办,培训地点为铁人学院。
3.中管金融企业基层党支部书记培训示范班。该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全国组织工作会议和中央企业党的建设工作座谈会精神,引导中管金融企业基层党支部书记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党务工作能力和水平,努力推动中管金融企业基层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在加强基层党建工作和服务企业改革发展中充分发挥骨干带头作用;同时,示范带动各中管金融企业抓好基层党支部书记培训工作。培训对象为中管金融企业基层党支部书记和负责党建工作的有关同志,共192人。培训时间为6月上旬,共7天。由中央组织部主办,福建省委组织部承办,培训地点为古田干部学院。
4.高校青年党员骨干培训示范班。该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教育引导广大高校青年党员坚定理想信念,加强党性锻炼,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练就过硬本领,勇于创新创造,矢志艰苦奋斗,当好青年学生的指导者、引路人,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培养建设者和接班人。培训对象为党员身份的高校辅导员、学生会和学生社团指导教师、学生党支部书记131人;全国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学员代表50人;共181人。培训时间为7月中旬,共7天。由中央组织部与教育部、共青团中央联合举办,河南省委组织部承办,培训地点为新乡先进群体教育基地。
5.全国城市基层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培训示范班。该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中央城市工作会议、全国城市基层党建工作经验交流座谈会精神,引导街道社区党组织书记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全面加强街道社区党组织建设,发挥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领导基层治理、团结动员群众、推动改革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作用,以基层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同时,示范带动各地各有关部门抓好街道社区党组织书记集中轮训工作。培训对象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街道党工委书记各2人、社区党组织书记各3人(优先选派担任过党的十九大代表、全国人大代表的街道、社区党组织书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组织部或民政部门相关业务处室观摩人员各1人;共192人。培训时间为8月下旬,共5天。由中央组织部与民政部联合举办,上海市委组织部承办,培训地点为上海浦东新区区委党校。
(三)党员教育骨干人员培训示范班(共2期)
1.全国党员教育信息化业务骨干培训示范班。该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即将印发的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和新一轮全国党员教育培训规划,引导党员教育信息化业务骨干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提高运用互联网技术和信息化手段开展党建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同时,示范带动各地各有关部门切实抓好党员教育信息化业务骨干培训工作。培训对象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组织部相关业务处室(党员教育中心、远程办)负责同志各1人、平台运维和制片骨干各2人,远程教育中央专题教材制播部门业务骨干各2人,全国党员教育信息化平台业务骨干各2人,共160人。培训时间为10月下旬,共5天。由中央组织部主办,江苏省委组织部承办,培训地点为江苏省昆山市委党校。
2.党员教育管理专题培训班。该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结合贯彻即将印发的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和新一轮全国党员教育培训规划开展培训。培训对象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组织部分管副部长、党员教育管理处(组织处)处长、党员教育中心主任,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各人民团体、中管金融企业、部分国有重要骨干企业和中管高校组织人事部门负责同志,全国党员教育培训示范基地业务骨干,共350人。培训时间为8月下旬,共3天。由中央组织部主办,培训地点为全国组织干部学院。
二、其他事项
1.各地各有关单位组织人事部门要认真负责、严格把关,做好学员和观摩人员选调工作,注意统筹安排,防止频繁参训。请认真填写参训人员报名登记表和报名汇总表,通过大组工网邮箱或传真报送中央组织部党员教育中心四处,同时抄送承办培训班的党校(学院或基地)。3月至5月举办的班次,请于3月8日前完成报名工作,其他班次请于5月10日前完成报名工作。
2.培训示范班的具体安排另行通知。请各地各有关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在开班前15天确认参训人员名单,并通知学员提前1天报到。
3.培训费用主要从中央组织部党员教育培训专项经费中列支,承办单位视情给予适当补助。边疆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村党支部书记培训班、全国农村党支部书记抓党建促乡村振兴培训示范班、全国城市基层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培训示范班学员的往返交通费,由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组织部协调解决。其他班次学员的往返交通费,由所在单位承担。
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组织部要认真组织举办本地区党员教育示范培训班,带动市级党委组织部加强重点培训、县级党委组织部开展普遍轮训,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抓好系统内党员经常性培训。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及时总结上报培训工作的新鲜经验,12月上旬将本地区本系统年度开展党员教育培训工作情况报送中央组织部党员教育中心。
5.有关单位联系方式:
中央组织部党员教育中心
联系电话:010–58587469、58587419
传 真:010–58587469、58305930
大组工网邮箱:jycp4c@zhzb.gov
地 址:北京市西长安街80号
邮 编:100815
中央组织部全国组织干部学院
联系电话:010–58589000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东坝北路1号
邮 编:100018
北京市委党校二分校
联系电话:010–62455066
传 真:010–62451660
互联网邮箱:bjswdxefx@163.com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温泉路15号
邮 编:100095
北京市委农工委党校
联系电话:010–82595136、80358899转329
传 真:010–82595136
互联网邮箱:bjngwdx@163.com
地 址:北京市房山区长阳镇稻田南里5号
邮 编:102442
上海浦东新区区委党校
联系电话:021–20210000转1201
传 真:021–20210125
互联网邮箱:pddx2019zzb@163.com
地 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张东路988号
邮 编:201206
江苏省昆山市委党校
联系电话:0512–57016014
传 真:0512–57016002
互联网邮箱:zzbpxb1017@126.com
地 址:江苏省昆山市科教园区博士路105号
邮 编:215300
浙江生态文明干部学院
联系电话:0572–2359086
传 真:0572–2359096
互联网邮箱:zghzswdx@huzhou.gov.cn
地 址: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杨家埠三天门路6号
邮 编:313004
古田干部学院
联系电话:0597–3313666、3089039
传 真:0597–3313665
互联网邮箱:gtgbxy@163.com
地 址:福建省龙岩市古田干部学院
邮 编:364200
新乡先进群体教育基地
联系电话:0373–3838588
传 真:0373–3838681
互联网邮箱:xxxjqtpxb@126.com
地 址:河南省新乡市华兰大道东段
邮 编:453000
深圳市委党校
联系电话:0755–82768408、82768842
传 真:0755–82768884
互联网邮箱:dxjwc@szps.gov.cn
地 址:深圳市福田区香蜜湖路3008号
邮 编:518034
铁人学院
联系电话:0459–5977207
传 真:0459–5966204
互联网邮箱:tierenxueyuan@126.com
地 址: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爱国路33号
邮 编:163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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