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就“新中国国家制度和法律制度的形成和发展”举行第十七次集体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学习时强调,全党要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继续沿着党和人民开辟的正确道路前进,不断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习近平总书记在讲话中,以宽广的历史视野,纵观70年来我国制度体系变革的总过程,深刻总结了党领导人民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历程、经验与成就,科学规划了下一步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制度和法律制度发展的方向,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长远指导意义。
“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是一个国家制度和制度执行能力的集中体现。”经过70年的探索发展,我国形成了一套“行得通、真管用、有效率”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进行了科学的顶层谋划和全面部署,作出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战略决策,为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
在新时代,要形成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我们要继续以“行得通、真管用、有效率”为基本原则,将之作为制度发展与完善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工农兵学商,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历史经验充分说明,党的领导是我们制度的最大优势。我们要牢牢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统筹布局、总体推进、协调利益、形成合力,坚持把国家治理现代化这场全面而深刻的社会变革进行好,勇于进行自我革命,把党的自身建设得更加坚强有力,以执政能力的提升促进国家治理水平提高。
我们要持续强化制度创新精神。一方面,加强理论研究,充分吸收借鉴人类制度文明的有益成果,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另一方面,更要从国情出发,及时总结实践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将成熟的经验和做法上升为制度、转化为法律。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推进国家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是个历史性的大工程,始于设计、成于落实。要强化制度执行力,加强制度执行的监督,切实把我国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各级党委和政府以及领导干部要增强制度意识,善于在制度的轨道上推进各项事业,积极做制度执行的表率,自觉维护制度权威。
发展不止步、改革不停顿。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认真学习贯彻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抓住机遇、锐意改革,下决心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将国家推上“臻于郅治”的轨道,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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