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历史交汇期、新中国成立70周年举国欢庆期召开的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是我们党执掌新中国政权以来,第一次以研究坚持和完善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为主题的中央全会。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第一次全面总结、系统展示了“中国共产党为什么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什么好”的制度奥秘和治理奥秘;第一次完整深刻论述了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在各方面必须坚持的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第一次对于把我国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作出了顶层设计、全面部署;第一次明确提出了做好此项工作的总体要求和总体目标。
观乎全会《决定》提出的这个总体要求和总体目标,其显著特点是:既高度提纲挈领,又非常简洁鲜明。其中,总体要求分别强调了“四个坚持”的指导思想,提出了坚持和完善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的更高要求;总体目标则分别阐明了到我们党成立一百年、2035年和新中国成立一百年时,坚持和完善国家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体目标。
一、深刻领会和全面把握“四个坚持”的指导思想
本次全会《决定》提出,必须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坚持改革创新。这“四个坚持”,对于确保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正确方向,把握做好此项工作的思想路线和正确路径,永葆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生机活力,以及切实把我国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都是至关重要的、具现实和长远指导意义的。
第一个“坚持”,就是突出强调了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科学理论指导,特别是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指导作用。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怎样治理社会主义社会这样全新的社会,在以往的世界社会主义中没有解决得很好”;“我们党在全国执政以后,不断探索这个问题,虽然也发生了严重曲折,但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上积累了丰富经验、取得了重大成果,改革开放以来的进展尤为显著”。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通过推进新的历史起点、新的历史方位上的全面深化改革,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日趋成熟定型,同时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上取得前所未有的理论成果、实践成果、制度成果。
在这个过程中形成的习近平关于新时代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的重要思想,强调把制度建设放在我国现代化建设更加重要位置;把思想建党同制度治党结合起来;把国家制度同法律制度结合起来;把完善国家制度同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结合起来;把发挥制度优势同提高治理效能结合起来;把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同推进全球治理体系改革和建设、实现国际关系民主化和法治化结合起来,形成了兼具中国特色和时代特点的原创性、独创性的现代治理思想,这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华彩篇章。坚持以这一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的现代治理思想为指导,不断探索、不断实践,把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坚持和巩固好,完善和发展好,使其更加成熟更加定型,必将为当代中国进一步发展进步提供根本遵循和根本制度保障,必将为发展中国家走向现代化提供全新选择,同时也将为人类探索建设更好社会制度贡献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
第二个“坚持”,就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制度、国家治理体系中的一个贯通全局、覆盖全局、指导全局的重大指导方针。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就是坚持党和国家最高政治领导力量同国家的主人和历史的创造者、同国家治理领域一场广泛而深刻的革命的有机统一;就是坚持我们国家制度诸多优势中最重要的党的领导优势、人民当家作主优势、全面依法治国优势这“三大优势”的协同联动;就是坚持把党的领导作为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把人民当家作主作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特征,把依法治国作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式,推动三者有机统一于我国国家制度建设和国家治理的伟大实践。在新时代坚持这三者的有机统一,就是要聚焦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党的领导切实体现到国家治理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就是要坚持和完善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聚焦健全我们党为人民执政、靠人民执政各项制度,提高党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就是要提高党依法治国、依规治党和依法执政能力。
第三个“坚持”,就是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就我们党现在所干的完善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这件事来说,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中没有讲过,我们的前人没有系统做过,其他社会主义国家也没有一家干成过,没有现成的经验、成功的模式可供翻版和摹版。所以,尤其需要集中全党智慧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一切从中国的实际特别是新时代的时代特征、国情实际出发;尤其需要勇于冲破体制机制的障碍、敢于突破利益固化的藩篱,还要坚决摆脱多年形成的路径依赖的癖好;尤其需要把解放思想同实事求是结合起来,既坚决抵制抛弃社会主义的各种错误主张,又自觉纠正超越阶段的错误观念,牢记只有不断解放思想,才能始终做到实事求是;只有做到自觉而坚定的实事求是,才是真正的解放思想。
第四个“坚持”,就是坚持改革创新。我国新时期最鲜明的特征是改革开放,新时代最鲜明的特征是改革创新。全会《决定》提出“坚持改革创新”,就是要求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在完善国家制度、国家治理体系过程中,要坚持举改革旗、打创新牌,用改革创新的集成联动推动国家制度的坚持和完善、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决定》强调坚持举改革旗是因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都是改革开放的产物;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就是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总体角度考虑的,实现这个总目标,当然也必须依靠全面深化改革。《决定》强调坚持打创新牌是因为,在新时代,我们党不仅要保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的稳定性和延续性,而且要不断增强其发展性和创新性,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为确保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长盛不衰、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牢靠而持久的制度保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是已被实践证明了的一整套行得通、真管用、有效率的制度体系,这是我们坚定“四个自信”的一个基本依据。在新时代,坚持好、实施好、完善好这套制度体系,就必须坚持从我国国情出发,继续加强新的实践基础上的制度创新,把实践中好的经验和做法上升为制度、转化为法律,在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上下更大功夫、作更多创新。当今世界日益激烈的国与国的竞争,归根结底是国家制度的竞争。习近平总书记精辟指出的“惟改革者进,惟创新者强,惟改革创新者胜”,就是对为什么要坚持在这方面推进改革创新最好的回答。
二、深刻领会和把握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三项总体要求
《决定》指出:要着力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突出坚持和完善支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这是本次全会《决定》对新时代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明确提出的三项总体要求。
强调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是因为,早在2013年,习近平总书记就指出,我们的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总体上是好的,是有独特优势的,是适应我国国情和发展要求的。本次全会《决定》总结阐明的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13个方面的显著优势,非常全面系统且有说服力地诠释和印证了这一点。同时也要看到,在我国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上都还有许多不足,有许多亟待改进的地方。这“许多不足”和“许多亟待改进的地方”,就是《决定》所说的短板和弱项。这就要求我们要像在经济领域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那样,通过深化改革创新,加大对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有效供给,从而补上短板、健强弱项,而其前提是要切实做到固根基、扬优势。所谓固根基,不仅是指蕴含在我国社会主义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中的深厚中华文化根基,也包括巩固党执政的阶级基础、厚植党执政的群众基础,永远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这样的执政根基、群众根基,同时还包括既要认真学习借鉴资本主义创造的包括制度文明在内的有益文明成果,又要坚持独立自主的创新和创造这样一种民族精神独立性、自主性的根基。所谓扬优势,既包括《决定》科学总结的我们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13个方面显著优势,也包括把握长期形成的历史传承、把握党和人民在我国国家制度建设和国家治理方面走过的道路、积累的经验、形成的原则,以及继承发扬我们党在国家治理上形成的多方面行之有效的治理优势等。
强调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突出坚持和完善支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是因为,经过新中国70年、改革开放40多年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的不懈探索和实践,我们党创造性地逐步确立并巩固了我们国家的国体、政体、根本政治制度、基本政治制度、基本经济制度和各方面重要制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不断完善。党的十八大以来,通过全面深化改革,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趋于成熟定型,覆盖党和国家事业方方面面的比较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已基本形成。本次全会《决定》提出:“突出坚持和完善支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这进一步指明了完善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的切入点、聚焦点和着力点。
关于根本制度。所谓根本制度,就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中起顶层决定性、全域覆盖性、全局指导性作用的制度。《决定》开宗明义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党和人民在长期实践探索中形成的科学制度体系,我国国家治理一切工作和活动都依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展开,我国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及其执行能力的集中体现。根本制度是覆盖我们党“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覆盖改革发展稳定、内政外交国防、治党治国治军等一切方面、所有领域的。其中,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制度和全面领导制度是我们党和国家的根本领导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指导地位的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文化制度;共建共治共享是我国的根本社会治理制度;党对人民军队的绝对领导是我国的根本军事制度。
关于基本制度。所谓基本制度,就是通过贯彻和体现国家政治生活、经济生活的基本原则、对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等发挥重大影响的制度。基本制度也是覆盖和体现在各领域各方面的。比如,体现在政治领域,就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这三大基本政治制度;体现在经济领域,就是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等三大基本经济制度。在这“三大基本经济制度”之前加上一个“等”字就是表明:我国各领域各方面基本制度是会随着实践发展而逐步扩容的。这次《决定》中概括的“三大基本经济制度”,就是由原来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这一项基本经济制度扩容而来。
关于重要制度。所谓重要制度,就是由根本制度和基本制度派生而来的、国家治理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的具体的主体性制度。它包括我国经济体制、政治体制、文化体制、社会体制、生态文明体制、法治体系、党的建设制度等。这些重要制度上接国家治理之顶层,下连社会生产生活方方面面之基层。比较来看,在贯彻落实本次全会《决定》精神,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方面,创新和完善空间最大的是重要制度。本次全会《决定》突出点明的“抓紧制定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急需的制度、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新期待必备的制度”,都属于重要制度范畴。
三、深刻领会和把握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两项总体要求
本次全会《决定》对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出的两项总体要求,一是加强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二是把我国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保证。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实现伟大梦想,必须在深入推进改革开放的同时全面加强治理。”“中国有960万平方公里国土,56个民族,13亿多人口,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还不高,人民生活水平也还不高,治理这样一个国家很不容易,必须登高望远,同时必须脚踏实地。”总书记还说:“真正实现社会和谐稳定、国家长治久安,还是要靠制度,靠我们在国家治理上的高超能力,靠高素质干部队伍。”
本次全会《决定》把系统治理等“四个治理”列入新时代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体要求,提升了其全局性、全方位指导作用。坚持系统治理强调的是:推进新时代的国家治理是一项宏大的系统工程,靠零打碎敲不行、碎片化修改也不行,必须是全面系统的、各领域改革和改进的联动和集成,着力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上形成总体效应、取得总体效果。坚持系统治理强调的是,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坚持依法治理强调的是: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提高我们党依法治国、依法执政能力,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加强法治保障,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社会矛盾。坚持综合治理强调的是:健全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完善群众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制度化渠道,强化道德约束,规范社会行为,调节利益关系,解决社会问题。坚持源头治理强调的是: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夯实作为神经末梢、治理源头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推动社会治理和服务重心向基层下移,注重发挥家庭家教家风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等。
本次全会《决定》强调:要“把我国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这一最早提出于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的总体要求,体现了习近平总书记在这方面的一贯思想,即我们党和国家各级组织、各级干部在新时代的新任务、新问题、新挑战面前,既要励精图治,又要多谋善治,在好的国家治理体系下注重不断提高国家治理能力,充分发挥国家治理体系的效能;善于把各方面制度优势转化为管理国家的效能,提高党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这是我们党自十八大以来有效解决一批结构性矛盾,使很多领域在短期内实现了历史性变革、系统性重塑、整体性重构的成功经验。把我国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要求各级领导干部尽快学会统筹制度改革和制度运行,处理好顶层设计和分层对接的关系,搞好上下左右、方方面面的协同配套,做到完善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两手抓”,坚持把制度执行力和治理能力作为干部选拔任用、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构建起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人才制度体系,切实做到用现代化治理能力、治理效能支撑早日建成国家现代化治理体系。
四、深刻领会和把握坚持和完善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的总体目标
在这方面首先应该看到,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本身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仅仅相隔6年,我们党又在本次全会《决定》中立足我国现代化总进程,提出了坚持和完善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总体目标。这充分表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始终把我们党面临的这项重大任务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并为此进行了不懈努力。这个总体目标,既强调科学理论指导,又明确重大方针原则;既提出目标任务,又指明战略重点;既有路线图,又有时间表,为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了总方向、总遵循。
本次全会《决定》对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总体目标的设定,是对标和对表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的从2020年到本世纪中叶分两个阶段来安排的战略部署的制度目标制定的。总书记在报告中指出:到2035年“各方面制度更加完善,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本实现”,到本世纪中叶“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本次全会《决定》据此提出:“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体目标是,到我们党成立一百年时,在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上取得明显成效;到二〇三五年,各方面制度更加完善,基本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到新中国成立一百年时,全面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加巩固、优越性充分展现。”
深刻领会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建设的这个总体目标,特别是深刻领会关于“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加巩固、优越性充分展现”这一重要思想,需要同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曾引用过的邓小平同志的一段重要论述结合起来。邓小平同志说,“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制度,还需要一个很长的历史阶段,需要我们几代人、十几代人,甚至几十代人坚持不懈地努力奋斗。”习近平总书记在引用邓小平同志的这段话时意味深长地说:“几十代人,那是多么长啊!从孔老夫子到现在也不过七十几代人。这样看问题,充分说明了我们中国共产党人政治上的清醒。”而这种清醒恰恰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完善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上,有充分的历史耐心,有足够的政治定力,有把解放思想同实事求是统一起来的高度自觉和坚定。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党坚持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把开辟正确道路、发展科学理论、建设有效制度有机统一起来,不断在实践中探索前进。”总书记还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实践、理论、制度紧密结合的,既把成功的实践上升为理论,又以正确的理论指导新的实践,还把实践中已见成效的方针政策及时上升为党和国家的制度。”我们从这样的论述逻辑中不难体会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各方面制度的成熟和定型,需要经历一个比物质文明建设难度更大、时间更长的历史过程。这个规律性现象古今中外概莫能外。
中国共产党作为一个立志于中华民族千秋伟业的马克思主义政党,在本次全会《决定》提出的总体目标,还只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完善我国社会主义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目标。立足历史发展的长河,放眼未来,我们党认识到:一个政权要稳定下来、一个社会要稳定下来,必须持续加强制度建设。坚持和巩固、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还需要我们这代人、下几代人、十几代人,甚至几十代人的长期努力。我们需要把增强制度自信同永远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结合起来,把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结合起来,团结带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为实现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锲而不舍地团结奋斗、努力奋斗、接续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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