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南京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鼓励激励党员干部人才防控疫情、担当作为的九项举措》,为抗“疫”一线党员干部人才暖心鼓劲、加油打气,凝聚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强大合力。
坚持深入抗“疫”一线帮助解决问题。推动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坚守岗位、靠前指挥,及时走访疫情防控一线,带头对接联系点,掌握疫情防控进展,帮助解决实际问题。
注重在抗“疫”一线考察识别干部。注重考察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疫情防控中的现实表现,建立抗“疫”一线优秀干部动态掌握机制,对表现突出、一贯业绩突出的干部优先提拔重用,优先晋升职级。
引导党组织和党员充分发挥作用。将疫情防控情况作为先进基层党组织推选和党员民主评议的重要内容,对经受考验的村(社区)“两委”成员、后备干部和青年骨干,及时纳入“两委”换届、村书记“百千万”工程等推荐人选。
鼓励支持人才在抗“疫”一线建功。鼓励引导人才弘扬“爱国·奋斗·奉献”精神,在疫情防控中充分发挥优势和专长。加强联系服务人才企业,及时协调解决疫情防控中遇到的各类问题。将服务疫情防控情况,作为人才评价、项目评估、单位评优的重要参考。
加大考核与职称评审等倾斜力度。将疫情防控工作纳入年度综合考核,对表现突出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可评定为优秀等次,名额单列。对在疫情防控中获得表彰的专业技术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评定或晋升职称。对表现突出的社工,可缩短“三岗十八级”晋档升级时限。
及时关心关爱抗“疫”一线工作人员身心健康。在防控力量不减的前提下,统筹保障工作人员必要休息,合理安排轮休、调休、补休,对长时间超负荷工作的人员安排强制休息。对一线工作人员开展心理疏导辅导。根据实际为参加防控救治的一线医务工作者购买人身意外保险,疫情结束后及时组织一线工作人员进行一次健康体检或健康疗养休养。保障相关人员在感染及治疗期间的工伤医疗待遇。
强化对抗“疫”一线的综合支持保障。用好各级党费划拨的专项资金,加大慰问抗“疫”一线医务工作者、基层党员干部力度,补助因感染而生活困难的党员群众。2020年度村(社区)为民服务专项资金(含往年结余结转资金),优先保障疫情防控物资购买。按照国家和省相关规定,落实临时性工作补助待遇。对驰援武汉的人员,给予必要的精神激励和物质奖励。
大力选树宣传抗“疫”一线先进典型。对作出突出贡献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相关集体,按规定开展及时奖励。按照市委要求,适时对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深入宣传抗“疫”一线涌现的先进典型,凝聚众志成城、攻坚克难的强大合力。
着力为一线疫情防控工作创造良好环境。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最大限度减少会议文电、表格填写、材料报送等。按照“三个区分开来”,对主动担当作为防止疫情蔓延,但在某些方面出现一定工作失误,以及因此受到不实举报的,协调相关单位予以容错免责、澄清正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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