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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系列问答 4.如何理解新时期好干部标准?

《同学》工作室 打印 纠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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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干部任用条例》规定,“党政领导干部必须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这二十字新时期好干部标准,是习近平总书记在2013年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鲜明提出的。信念坚定,就是必须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真诚信仰马克思主义,矢志不渝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而奋斗,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不动摇。为民服务,就是必须做人民公仆,忠诚于人民,以人民忧乐为忧乐,以人民甘苦为甘苦,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勤政务实,就是必须勤勉敬业、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精益求精,创造出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敢于担当,就是必须坚持原则、认真负责,面对大是大非敢于亮剑,面对矛盾敢于迎难而上,面对危机敢于挺身而出,面对失误敢于承担责任,面对歪风邪气敢于坚决斗争。清正廉洁,就是必须敬畏权力、管好权力、慎用权力,守住自己的政治生命,保持拒腐蚀、永不沾的政治本色。

  习近平总书记还强调,理想信念坚定,是好干部第一位的标准,是不是好干部首先看这一条。只有理想信念坚定,用坚定理想信念炼就了“金刚不坏之身”,干部才能在大是大非面前旗帜鲜明,在风浪考验面前无所畏惧,在各种诱惑面前立场坚定,在关键时刻靠得住、信得过、能放心。坚持原则、敢于担当是党的干部必须具备的基本素质,担当大小体现着干部的胸怀、勇气、格调,有多大担当オ能干多大事业。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二十字新时期好干部标准,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了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干部标准的时代内涵,既为广大干部明确了个人努力方向,也为选人用人工作提供了重要遵循,必须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始终坚持、牢牢把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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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年05月09日 18:03 来源:共产党员网 编辑:阮玉秀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