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九大提出,“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新修订的《干部任用条例》,围绕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进一步明确了标准条件,拓宽了来源渠道,强化了考察要求,指明了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根本方向。
总的来看,高素质,第一位的是政治素质要高,根本的是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结合本职岗位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专业化,是政治过硬、具有领导干部综合素质的专业化,具有战略思维、创新思维、辩证思维、法治思维、底线思维的专业化,是专业知识、专业能力、专业作风、专业精神的统一。专业化不能简单看学过什么、干过什么、分管过什么,更要看干成了哪些事、干得怎么样,有没有防范化解风险的意识和能力,就是要像习近平总书记讲的干一行爱一行、钻一行精一行、管一行像一行。培养高素质的干部,是我们党的一贯要求,党的十八大以来,根据事业发展的迫切需要和干部队伍的实际状况,突出了对干部专业化的要求。高素质和专业化体现了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的有机结合,与我们党长期以来强调的政治与业务的关系是一脉相承又与时俱进的。
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要坚持把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作为重要目标,深刻理解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建设的内涵,牢固树立和强化选人用人鲜明导向,始终把政治标准摆在首位,坚持事业为上选贤任能,把制度执行力和治理能力作为干部选拔任用、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努力为各行各业、各条战线选好配强事业需要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引导示范更多的干部成长为高素质专业化的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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