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干部任用条例》增加了“加强日常了解和分析研判”专门条款,明确要求组织(人事)部门应当深化对干部的日常了解,坚持知事识人,把功夫下在平时,全方位、多角度、近距离了解干部。根据日常了解情况,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综合分析研判,为党委(党组)选人用人提供依据和参考。日常了解和分析研判是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基础,组织(人事)部门应当按照要求,经常性地了解考察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适时开展综合分析研判,切实增强领导班子配备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前瞻性、计划性和主动性。
深化对干部的日常了解,要紧紧围绕建立日常考核、分类考核、近距离考核的知事识人体系来开展,深入干部工作圈、生活圈、社交圈,全方位、多角度、近距离了解干部日常表现。通过调研、平时考核、年度考核、任期考核、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谈心谈话等渠道,掌握干部的德才表现、重要情况和群众口碑,了解干部在完成急难险重任务、处理复杂问题、应对重大考验中的表现,观察干部对重大问题的思考、对群众的感情、对待名利的态度、为人处世方式。注重吸收运用纪检监察、巡视巡察、审计、信访、培训、奖惩等方面的情况,全面了解识别干部。把敢不敢扛事、愿不愿做事、能不能干事作为识别干部、评判优劣的重要标准,避免从抽象到抽象、凭感觉下结论。
开展经常性的综合分析研判,主要是为了解决“知人不深、识人不准、用人不当”的问题。对领导班子的综合分析研判,一般包括领导班子把握政治方向、履行职能职责、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以及结构功能、优化方向等方面内容。对领导干部的综合分析研判,一般包括领导干部政治品行、理论水平、专业能力、工作实绩、作风状态、廉洁自律情况以及调整使用意向等方面内容。在实际工作中应当注意把握以下四点:①综合分析研判由组织(人事)部门负责,组织(人事)部门要把综合分析研判作为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做深做细做实。②综合分析研判要充分考虑事业需要、岗位需要、结构需要以及班子运行情况和干部德才表现等,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工作统筹,把研究人和研究事结合起来,提高分析研判质量。③综合分析研判,既可以根据领导班子调整配备的需要即时开展,也可以根据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长远发展适时开展;既可以开展面上集中分析研判,也可以有针对性开展重点分析研判。④组织(人事)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建立健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信息的收集、管理和运用机制,为综合分析研判提供全面详实的信息参考。
延伸阅读
共产党员网 版权所有 京ICP备12024993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