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任用条例》规定,考察党政领导职务拟任人选,必须严格审核考察对象的干部人事档案。干部人事档案在准确识别干部、全面评价干部、合理使用干部、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实际工作中,按照“谁考察、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考察组要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全面审核,严把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通过档案记载与谈话情况、现实表现等的综合比较分析,提高识人辨才能力,把一贯表现突出、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干部发现出来,把历史有问题、档案有问题的人特别是政治上的“两面人”辨别出来。要重点审核干部出生日期、参加工作时间、入党时间、学历学位、工作经历、干部身份、家庭主要成员及重要社会关系等基本信息,审核档案内容是否真实、档案材料是否齐全、档案材料记载内容之间的关联性是否合理以及是否有影响干部使用的情形等,为选准人用对人奠定坚实基础。干部人事档案审核情况要写入考察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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