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闻问切”是中医中的四诊法。望,指观气色;闻,指听声息;问,指询问症状;切,指摸脉象。在发文办理中加以借鉴,有助于更好地开展工作。
提请发文务必
“名正言顺”
对于提请党政机关正式印发的文件,首先应该细致观察,通过“望”建立“第一印象”,在发文依据、公文格式、文字表述等方面守好“第一道关”。
“名正”,指发文依据充分确凿。发文依据必须坚持“过得硬”。近年来,江西省委办公厅明确提出以省委或省委办公厅名义正式发文的,应至少符合以下依据之一:一是中央文件明确要求制发配套贯彻落实措施的;二是已列入省委常委会年度发文计划的;三是事关重大,经党代会、省委全会、省委常委会会议等重要会议研究通过或省委主要负责同志明确要求发文的;四是保障日常工作运转必需的请示、报告、通知、纪要、函等;五是紧急突发情况等其他确须发文的情形。除此之外,一律遵照“可发可不发的文件一律不发”原则从严把握。
“言顺”,指文件整体没有瑕疵。文件必须以《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为基本遵循,在公文种类、公文格式、行文规则等方面严格“对表”。主题上做到一文一事、旗帜鲜明,提倡什么、反对什么一目了然,不得含糊其词。坚持问题导向,增强文件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注重解决实际问题。行文清新朴实、文从字顺、意尽言止,反对不必要的穿靴戴帽、堆砌辞藻。
各方情况做到
“声声入耳”
发文办理是一项有章可循的程序性工作,但在注重程序性的同时,也应强调主观能动性。要善“闻”,各方情况“声声入耳”“事事关心”,捕捉并统筹利用掌握的信息,对拟发文件作全面深入地分析研判。
要洽闻上情。认真学习并熟练掌握中央及上级机关的决策部署和计划安排,对已经下发的上位文件,一定要反复研读、仔细揣摩、领会精髓,做到既知其表、更悟其里,“听清指令”后再“发号施令”,确保制发的文件符合中央和上级机关精神。
要喜闻下情。深入领会并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除了“架天线”,还要“接地气”,带着真情多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把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制定政策、发布文件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保证文件发出后能应群众企盼、顺群众心气、解群众难题。
要勤闻实情。文件制发既要考虑“必要性”,更应考虑“可能性”。当文件内容涉及资金使用、机构设立、编制管理等具体事项时,应慎之又慎,确定文件的安排部署具备贯彻落实的条件后,方可正式印发。否则,发出的文件成了“空头支票”,将严重损害发文机关的权威和形象。
疑惑之处不惜
“刨根问底”
文件从草拟到最后印发有一个时间过程,承担发文办理工作的同志,在整个过程有任何疑问,都应及时向承办部门或承办人提出。要多“问”,拿出“打破砂锅问到底”的劲头,真正做到深入审核、全面把关。
问发文目的。每一份文件都有特定的制发背景及目的意图。承担发文办理工作的同志应认真询问承办人,准确掌握发文目的,进而审核文件观点是否正确、逻辑是否严密、选材是否恰当、意图是否体现。
问来龙去脉。发文办理工作点多、面广、线长,任何环节出现疏漏,都会带来“安全隐患”。要学会做“侦探”,对成文依据、起草情况、征求意见情况、上会讨论情况、领导签批情况等进行“全流程复盘”,对有疑问或不合规之处要反复核实、确认无误。
问修改情况。文件在征求意见、上会讨论、领导审签等环节,一般都会获得一系列修改意见。对于修改意见是否需要采纳,一定要仔细辨别、逐一比对。在博采众长的同时,特别要注意未采纳的修改意见,应与意见提出方充分沟通并取得一致,避免文件下发后有关部门“甩包袱”“踢皮球”。
问时限要求。发文办理工作一定要掌握时限要求,把握进度、倒排工期,必要时“挂图作战”。否则一旦超期印发,光有“质效”,没有“时效”,文件效力会大打折扣,甚至可能变得毫无意义。
办理意见力求
“切中肯綮”
对文件提出办理意见是整个发文办理工作的核心环节,如同四诊法之“切脉”,最见功力。提出的办理意见要力求全面准确、务实管用、把握关键、切中肯綮。
“切”守发文底线。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不符合发文“硬核”要求的文一律不发。明确不予发文的,对有关部门和同志应晓之以理,不能“一退了之”,而是提出合理化建议,最大程度争取理解和支持。
“切”实审核程序。建立健全发文审核工作机制,在初审、复审、送签、校核等环节“层层把关”。文件初审着重把好政治关、政策关、法律关。明确文件签发权限,党内法规等重要公文应提请相应会议审议,规范性文件一般应由机关主要负责同志签发。文件正式印发前反复核对,确保文种、格式、体例、文字、排版等准确无误。
“切”控文件篇幅。认真落实中央有关文件精神,政策性文件原则上控制在5000字以内,综合性报告不超过5000字、专题性报告不超过3000字。以今年一季度为例,江西省委办公厅对约60%的文件代拟稿提出压缩篇幅的要求,在压缩至规定范围前不予办理,下大力气控文件篇幅、减阅文负担。
“切”严工作纪律。严守保密纪律,不对无关人员透露正在办理的文件信息,切忌“跑风漏气”。模范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查堵工作漏洞,妥善保管文件资料及移动存储介质。此外,对发文办理工作中的重要情况,不能“拍脑袋”“想当然”,而应及时请示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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