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南湖监狱九大队原教导员顾勇
违纪违法案警示
违纪违法事实:
顾勇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和消费卡,共计价值21000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收受他人财物86748.94元;利用职务便利,为相关在押罪犯服刑期间的会见、劳动岗位安排、报送减刑假释材料等方面提供帮助,收受他人贿赂共计373371元。2019年6月,顾勇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同年8月,安吉县人民法院以顾勇犯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三万元。
忏悔录摘录:
随着权力的日益增大,身边所谓的“兄弟朋友”也多起来了,对自身的要求也一步步地放松了。酒杯话筒代替了读书学习,哥们义气代替了党性原则,入党、入警的初心都被抛之脑后。千里之堤,毁于蚁穴,正是从一开始的吃点、喝点到后来的拿两条烟、两瓶酒到最后的收钱、收贵重物品,使我一步步地丧失了底线,不知不觉 “温水煮青蛙式”地滑向了犯罪的深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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