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如何理解实施自由贸易区提升战略?
答:《建议》提出,要“实施自由贸易区提升战略,构建面向全球的高标准自由贸易区网络”。2002年我国开启了自由贸易区建设进程,2007年党的十七大首次将自由贸易区建设提升到国家战略层面,2012年党的十八大提出加快实施自由贸易区战略,2017年党的十九大提出促进自由贸易区建设,2019年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推动构建面向全球的高标准自由贸易区网络。进入新时代、新发展阶段的“十四五”时期,自由贸易区建设不仅要继续增加数量,更要注重提升质量。
从贸易额看,2019年我国与自由贸易区伙伴(不含港澳台)间贸易占我国外贸总额的27%,同期美国同自由贸易区伙伴间贸易占其外贸总额约40%、日本约52%。从货物开放水平看,国际高标准自由贸易区协定零关税产品占比基本达99%以上,我国目前对部分自由贸易区协定零关税可达90%甚至95%以上,但对韩国等仅为税目数的90%、贸易额的85%左右。从开放领域看,国际高标准自由贸易区协定对服务贸易、投资通常采取负面清单,而我国仍以正面清单为主;国际上“边境后”的规则议题增多、纪律约束加强,我国近几年自由贸易区协定开始涉及有关新议题,但宣示性表述居多。
同时,我国自由贸易区建设还面临国际竞争压力。近年来,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生效、日欧经济伙伴关系协定获批、美墨加协定签署、美日及美欧谈判启动等,这不但延续了传统领域的高水平开放,还引入了许多21世纪新议题,涉及越来越多的相关国的国内规制等内容。比如,修订后的美墨加协定中的“毒丸条款”,就是对协议参加国同其他国家签订自由贸易协定进行限制。美国正在推动与欧盟、英国、日本等达成更高水平的协议,我国自由贸易区建设正面临不进则退、慢进也是退的局面。从发展趋势看,自由贸易区将加速突破传统的区域经贸合作定位,成为大国制定经贸规则的新平台、抢夺国际发展权的新抓手、各国引领对外开放的新动力,势将对国际经贸格局产生深远影响。
从长远看,实施自由贸易区提升战略是实现我国更高水平对外开放的重要载体。以“一带一路”相关国家为重点,以推动形成亚太大市场和亚欧大市场为关键目标,构建东西互济、海陆统筹、覆盖周边、辐射全球的自由贸易区布局,提高我国双边贸易自由化便利化水平。要主动谋划公正合理的规则体系,适时同美欧等发达经济体开展谈判,深度参与21世纪新议题讨论,争取在国际规则中注入更多中国元素。要扩大产业开放,从国家总体利益和安全出发,统筹考虑农业、制造业等开放新思路新突破,加大对发达国家和地区科技、产业、资本和人才的吸引力,促进我国产业链供应链价值链更加完整、更具韧性、更有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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