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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将立国,制度不可不察(详解版)

——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中的传统文化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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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段话是2019年10月3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十九届四中全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中引用的。习总书记说:“古人说:‘凡将立国,制度不可不察也。’制度优势是一个国家的最大优势,制度竞争是国家间最根本的竞争。制度稳则国家稳。新中国成立70年来,中华民族之所以能迎来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伟大飞跃,最根本的是因为党领导人民建立和完善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形成和发展了党的领导和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军事、外事等各方面制度,不断加强和完善国家治理。”

  “凡将立国,制度不可不察也”,出自《商君书》。翻译成现代汉语,就是凡是要建立国家,制度问题是不能不明白的。

  “商君”,指的是商鞅。商鞅(约公元前395年-公元前338年),姬姓,公孙氏,名鞅,卫国人。战国时期政治家、改革家、思想家、军事家,是先秦法家的代表性人物。商鞅辅佐秦孝公,积极实行变法,使秦国成为富裕强大的国家,史称“商鞅变法”。政治上,他改革了秦国户籍、军功爵位、土地制度、行政区划、税收、度量衡以及民风民俗,并制定了严酷的法律;经济上,他主张重农抑商、奖励耕战;军事上,他统率秦军收复了河西之地,被秦孝公赐予商於十五邑,号为“商君”,史称为商鞅。因为变法触犯了许多权贵的利益和特权,所以在秦孝公死后,商鞅就遭到了公子虔等贵族诬害,最终被车裂而死。

  《商君书》现存26篇,其中两篇,即《刑约》《御盗》有目无文。《商君书》旧题“商君撰”,但书中所提及到的历史事件,最晚的是发生于公元前260年的“长平之战”,此时商鞅已死近80年,故绝无可能出于商鞅之手。另据后人考证,像《错法》《徕民》等篇也非出自商鞅所撰。历代学者根据各篇涉及的人物、史实、制度以及文章整体的风格特色,一般认为《垦令》《境内》《立本》《战法》《兵守》等篇为商鞅所著,能够较真实地反映出商鞅思想的原貌;其余各篇虽非商鞅亲著,但思想体系仍与商鞅保持一致。因此,将《商君书》定性为商鞅及其后学的著作汇编,是较为合理的。

  具体到“凡将立国,制度不可不察也”这句话,其出处是《商君书》的《一言》篇。其具体的上下文是:“凡将立国,制度不可不察也,治法不可不慎也,国务不可不谨也,事本不可不抟也。制度时,则国俗可化,而民从制;治法明,则官无邪;国务壹,则民应用;事本抟,则民喜农而乐战。”翻译成现代汉语就是:凡是建立国家,制度不能不清晰,政策法令不能不慎重,政务不可不谨慎,根本之业不能不集中。国家的制度合于时势,那么国家的风格就能改变,而民众就遵守服从制度;政策法度清明,那么官吏中就不会发生邪恶的事;国家的政务统一,那么民众就服从国家调用;国家所从事的根本之业专一,那么民众就会喜欢农业而愿意打仗。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一言》篇虽然列在《商君书》的第八篇,但它讨论的却是治理国家的根本之道,高屋建瓴,所以其实是整部《商君书》的核心。在文章中,作者开列了建立国家要搞定的几件最重要的事情,也就是制度要合宜、法制要清明、政务要统一、根本之业要集中,整篇文章,实际上都是围绕着这几个点而展开的。而在这几件最重要的事情当中,制度的问题又被列在首位,可见《商君书》的作者对这个问题的极度重视。

  商鞅的政治实践,实际上也证明了这一主张的正确性。我们常说“商鞅变法”,那么“商鞅变法”变的是什么?说到底,变的是国家制度。效果如何?我们可以通过变法前后秦国的变化来进行对比。举其要者,在商鞅变法之前,秦国和其他诸侯国一样,实行的是周制,在这种制度下,土地掌握在周天子和各级封建领主手中,世代占有,不允许私自买卖,这种制度不合乎当时已经发展了的生产力实际情况,严重影响了土地实际使用者的积极性,使得耕作的效率非常低下;实行世卿世禄制,国家的权力掌握在大小贵族手中,所谓“肉食者鄙”,这种生于深宫之中、长于妇人之手、养尊处优、不知稼穑的世袭贵族,在素质上也很难保证,这就使得国家的整体治理水平很难提高;国家的土地人民实际控制在封建领主手中,他们各有自己的政治资本和利益,并不真正地听命于中央,这就使得国家力量很难得到统一与集中。商鞅变法,改变的就是这些根本的制度。国家承认土地私有,允许自由买卖,这就极大地刺激了土地所有者从事生产的积极性,有利于农业的发展;奖励耕织,鼓励一家一户的男耕女织的农业生产,以生产粮食和布帛多少为标准,凡是生产粮食布帛多的,免去其本身的徭役,这就促进了小农经济和农业生产的发展,保证了封建国家的财源和兵源;奖励军功,规定以在前线斩得敌人的首级多少为依据,按照军功大小授予不同的爵位和田宅,贵族凡事没有立军功的就没有爵位,不能享受特权,这就严重打击了旧贵族的特权,鼓舞将士勇敢作战,加强了秦军的战斗力;普遍推行郡县制,由国家直接派官员进行治理,使地方直属中央,从而加强了中央集权。而这样的结果是什么?是秦国发生的翻天覆地的变化。商鞅变法之前的秦国,齐、楚、燕、韩、赵、魏六国都已成气候,秦国远处雍州,土地贫瘠,文化落后,被山东六国当作蛮夷看待。比经济文化落后更大的压力是军事上的。秦国东邻魏国,而魏国经过吴起变法以后,兵强马壮,它不断向西拓展,已经逼近咸阳一代,而秦国则节节败退,落于绝对的下风。而在商鞅变法十余年后,秦魏两国的情势就发生了根本逆转,秦国战胜了昔日的霸主魏国,将黄河以西六百里的土地据为己有。此后的若干年里,更是成为七国中最强大的帝国,为此后秦始皇的扫平六合奠定了基础。

  当然,对于商鞅变法,历史上是有不同看法的。有对商鞅进行热烈赞美的,也有对商鞅进行刻毒咒骂的。客观地说,商鞅为人刻暴,做事不留余地,其性格并不可爱;其一些政策比如奖励战争而将百姓变成战争的工具,实行连坐对人身进行严密的控制等,也是野蛮而不值得赞美的。但是,商鞅变法能够成功,其思想中一定是蕴含着一些能够超越具体时代和具体法令的智慧,并足以给今天的我们带来启示的,而其中最大的启示,就是制度的变革能够给国家发展带来的巨大动力。我们看,秦国还是那个秦国,人民还是那些人民,但就是因为制度变了,所以就能够做到人尽其才、地尽其利、物尽其用,整个国家呈现出完全不同的面貌。

  也不仅仅是商鞅变法。“凡将立国,制度不可不察”“制度时,则国俗可化,而民从制”,这一治理国家的经验之谈,已经被中外历史所证明。以当今世界而论,许多国家所处的地理位置、资源状况其实非常类似,但经济社会的发达情况却存在着极大的差别。更有甚者,有的国家的资源状况优越,却始终在贫穷的边缘徘徊;有的国家资源贫瘠,却能够在此基础上建成高度发达的社会。正是建立在对这一现象深刻观察和反思的基础上,两位著名经济学家,麻省理工大学的德隆·阿西莫格鲁、以及哈佛大学的詹姆斯·罗宾逊教授就撰写了一本享誉世界的名作《国家为什么会失败》。在这本著作中,作者对比考察了二十多个国家情况,最后得出的答案是:是制度决定了国家的发展水平,在关键的历史时期,政治制度在不同的国家产生分野,进而培育出不同的经济制度,最终形成了国家发展水平的落差。制度一旦形成便具有惯性,政治制度和经济制度互相强化,使得好的制度良性循环,坏的制度恶性循环。

  “凡将立国,制度不可不察也。”古今中外的历史和现实都雄辩地证明了这样一个道理:制度竞争是国家之间最根本的竞争,制度优势是一个国家的根本优势。一个国家的制度好不好,有没有竞争力,要看它是否与这个国家的历史文化、社会性质、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就是适于我国国情的制度。它是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根植中国大地、具有深厚中华文化根基、深得人民拥护的制度和治理体系,融合了中华民族几千年历史演进中形成的关于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的丰富思想,比如大道之行、天下为公的大同理想,六合同风、四海一家的大一统传统,德主刑辅、以德化人的德治主张,民贵君轻、政在养民的民本思想,等等,是党和人民长期奋斗、接力探索、历尽千辛万苦、付出巨大代价取得的根本成就。正是在这一制度的治理下,在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带领人民取得了世所罕见的两大奇迹。一是经济快速发展奇迹。我国大踏步赶上时代,用几十年时间走完了发达国家几百年走过的工业化进程,跃升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综合国力、科技实力、国防实力、文化影响力、国际影响力显著提升,人民生活显著改善,中华民族以崭新的姿态屹立于世界的东方。二是社会长期稳定奇迹。我国长期保持社会和谐稳定、人民安居乐业,成为国际社会公认的最有安全感的国家之一。可以说,在人类文明发展史上,没有任何一种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能够在这样短的历史时期内创造出我国取得的经济快速发展、社会长期稳定这样的奇迹。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所取得的辉煌成就,已经无可置疑地证明了它所具有的优越性。对于这一根本成就,我们必须高度自信,倍加珍惜,毫不动摇。

发布时间:2021年04月09日 08:22      来源:共产党员网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