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使用手机浏览
  12月13日上午,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仪式在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隆重举行,习近平发表重要讲话。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27日下午经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设立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的决定,设立每年12月13日为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
  12月13日上午,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仪式在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隆重举行,为悼念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各地举行了国家公祭日祭奠活动。
导言:1937年12月13日,侵华日军在中国南京开始实施长达四十多天惨绝人寰的大屠杀,制造了震惊中外的南京大屠杀惨案,三十多万人惨遭杀戮。这是人类文明史上灭绝人性的法西斯暴行。
★“七七”事变   1937年7月7日夜,卢沟桥的日本驻军在未通知中国地方当局的情况下,径自在中国驻军阵地附近举行所谓军事演习,并诡称有一名日军士兵失踪,要求进入北平西南的宛平县城(今卢沟桥镇)搜查,被中国驻军严词拒绝,日军随即向宛平城和卢沟桥发动进攻。中国驻军第29军37师219团奋起还击,进行了顽强的抵抗。
★“八·一三”事变   1937年8月13日,日军向上海大举进攻,以租界和黄埔江中的军舰为作战基地,炮击闸北一带,中国军民奋起反击。在全民抗日浪潮推动下,国民党政府第二天发表了《自卫抗战声明书》,宣告“中国决不放弃领土之任何部分,遇有侵略,惟有实行天赋之自卫权以应之。”
★南京沦陷前的局势  日本军国主义从发动全面侵华战争之初,即策划了对中国首都南京的进攻,并把进攻上海作为进攻南京的第一步。上海沦陷后,日军兵分三路,攻向南京。日军先后侵占苏州、无锡、常州、江阴、镇江、湖州、泗安、广德、芜湖等地,所到之处,大肆屠杀、焚烧、抢劫、奸淫,江南一带的民众陷入了悲惨境地。
  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定:将12月13日设立为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每年12月13日国家举行公祭活动,悼念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和所有在日本帝国主义侵华战争期间惨遭日本侵略者杀戮的死难者。
  国家公祭日是国家为了纪念曾经发生过的重大民族灾难而设立的国家祭日。以国家公祭的形式来祭奠在惨案中死难的国民,增强现代人对国家遭受战争灾难历史的记忆,目前已成为国际惯例。
  战后,作为加害国的日本,总有一些人对南京大屠杀这一已有法的定论和历史判决的史实说三道四,或故意狡辩,或拒不承认。   在此历史与现实背景下,通过国家立法对南京大屠杀历史真相进行再一次法的定论,对南京大屠杀死难者进行国家公祭,既是为了维护南京大屠杀的历史真相,更是驳斥日本右翼势力无耻谰言,具有重要的历史与现实意义。
  2005年3月9日下午,时任全国政协常委、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赵龙,在2005年的两会上提交了两份提案,建议把位于南京市的南京大屠杀受难同胞纪念馆升格为国家级纪念馆并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同时建议把每年12月13日定为国家公祭日,并由国家领导人参与整个公祭活动。
  《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读本》,包括《血火记忆》《历史真相》《警示思考》三册,分别供小学、初中、高中学生阅读和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