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8年9月27日,是中秋节的前一天。这天,天刚蒙蒙亮,一个穿着整齐的年轻人走向了雨花台刑场。这个人名叫史砚芬,24岁,江苏宜兴人。曾领导宜兴秋收起义,打响了江南农民武装起义的第一枪。1928年5月5日,他在台城召集秘密会议时被捕,九月就义,他的亲人冒险前来收殓遗体时,在他内衣的口袋里,发现了这封血迹斑斑的诀别信——
亲爱的弟弟妹妹:
我今与你们永诀了。
我的死是为着社会、国家和人类,是光荣的,是必要的。我死后,有我千万同志,他们能踏着我的血迹奋斗前进,我们的革命事业必底于成,故我虽死犹存。我底肉体被反动派毁去了,我的自由的革命的灵魂,是永远不会被任何反动者所毁伤!我的不昧的灵魂必时常随着你们,照护你们和我的未死的同志,请你们不要因丧兄而悲吧!
妹妹,你年长些,从此以后,你是家长了,身兼父母兄长的重大责任。我本不应当把这重大的担子放在你身上,抛弃你们,但为了大我不能不对你们忍心些,我相信你们在痛哭之余,必能谅察我的苦衷而原谅我。
弟弟,你年小些,你待姐姐应如待父母兄长一样,遇事要和她商量,听她指导。家里十余亩田作为你俩生活及教育费。固我死以后,不要治丧,因为这是浪费的,以后你能继我志愿,乃我门第之光,我必含笑九泉,看你成功。不能继我志愿,则万不能与国民党的腐败分子同流。
现在我的心很镇静,但不愿多谈多写,虽有千言万语要嘱咐你们,但始终无法写出。
好,弟妹,今生就这样与你们作结了。
你们的大哥砚芬嘱
——史砚芬给弟弟妹妹的诀别信
史砚芬又名余晨华、余仁华、严文、史文馨,1904年3月出生于江苏省宜兴县官林镇义庄村,他的父亲在他很小的时候就过世了。他和弟弟妹妹三人靠祖母、母亲纺纱织布维持生计,母亲把振兴家族的希望都寄托在史砚芬身上,从小就对他管教很严,教育他要做一个正直诚恳的人。史砚芬的远房叔叔是个地主,有一块荒地,史砚芬想种一点蔬菜,给家里解决一些生计问题,可是没想到叔叔不同意,还用棍子教训了他一顿。他不堪欺辱,就到江西南昌投奔舅父,并在南昌高等审判厅任文书。在南昌,史砚芬接触到了江西、湖南等地的群众运动,看了许多进步刊物,思想觉悟不断提高。
1926年,史砚芬的祖母病故,他回到义庄村的家中。1927年,史砚芬经人介绍加入了中国共产党,并成为共青团宜兴县委书记,组织指挥了著名的“江南农民暴动第一枪”——宜兴农民暴动。暴动结束后,组织分配史砚芬负责共青团江苏省委工作。他在当年召开的中共南京市第一次代表大会上,被选为中共南京市委委员。1928年5月,史砚芬参加在南京台城举行的一次秘密会议时被捕。被捕后,他虽然受到了酷刑拷打,但坚决不投降。敌人对史砚芬的至死不招束手无策,最终判处他死刑。知道自己不久于人世,史砚芬便给弟弟妹妹写了这封诀别信。他和弟弟妹妹的感情很好,自从母亲和祖母相继去世后,他就成了家里的顶梁柱,成为了家长。因此,在诀别信中,他不得不将家长的重担交给了年幼的妹妹。
史砚芬的狱友贺瑞麟在《死前日记》里记录了史砚芬牺牲当天的情景:“今日六时,史砚芬、齐国庆、王崇典几位同志……拖向雨花台执行死刑。砚芬临行时,身着到南京来的青绿色直贡呢夹长衫、汉清送给他的白番布胶皮底(鞋)、白单裤。因为刚洗过脸,头发梳的光光的。他第一个先出去,神气最安逸……砚芬临去时,向我们行一个敬礼,……‘再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