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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好干部要做到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党章第三十五条明确规定:党的干部是党的事业的骨干,是人民的公仆,要做到忠诚干净担当。
由此可见,选拔好党的干部那是相当重要。那么如何选拔好干部,选拔好干部又需要坚持哪些原则呢?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给出了答案:
第一条原则就是党管干部。这是选拔干部的根本原则,具体到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就是党组织要切实发挥领导和把关作用,把干部选准用好。
第二条原则是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五湖四海、任人唯贤。选拔党的干部,德与才都不可或缺,但若非得分个先后高低的话,一定是德处于优先地位,发挥主导作用。“用一贤人,则群贤毕至”,我们党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的优良传统,放眼各条战线、各个领域、各个行业、各个层级,广开进贤之路。
第三条原则事业为上、人岗相适、人事相宜。就是要从党的事业出发选拔干部,选用那些真正有事业心、能干事创业的干部,做到事业发展需要什么样的人就用什么样的人,什么样的人最合适就选什么样的人。
第四条原则是公道正派、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公道正派,就是选人用人要讲党性、讲原则,不讲关系,不循私情。
实绩是干部德才素质的现实反映。只有那些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政绩才是实绩。群众公认也不是简单的“以票取人”,而是设了一道“门槛”,挡住那些群众公认度不高的干部。
选人用人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它是党的根本组织原则,也是干部选拔的第五条原则哦。
第六条原则是依法依规办事。法律是治国理政最大最重要的规矩,党的干部选拔自然也得在法律范围内行动,同时要与党章党规相衔接,《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作为重要的党内法规,是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基本遵循,必须严格贯彻执行,切实做到按原则办事、按制度办事、按程序办事,不断提高选人用人的质量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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