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

  1981年8月,邓小平在会见台湾、香港知名人士时,阐述了中央政府对台湾的政策:台湾不搞社会主义,社会制度不变。此后,他多次阐明在尊重台湾现实的基础上实现和平统一祖国的战略构想。1982年1月,邓小平首次提出 “一个国家,两种制度”的概念。“一国”,就是国家主权是第一位的,没有妥协让步的余地,“两制”,就是你搞你的资本主义,我搞我的社会主义。“一国两制”的提出,为实现祖国和平统一开辟了新途径。“一国两制”的伟大构想,最早是为解决台湾问题提出的,但首先在香港、澳门回归祖国问题上得到成功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