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逐步建立起以“五章一簿”为主干的统一、规范、权威的功勋荣誉表彰制度体系。“五章”是指“共和国勋章”、“七一勋章”、“八一勋章”、“友谊勋章”以及国家荣誉称号;“一簿”是指功勋簿。其中,国家荣誉称号是国家最高荣誉,授予在经济、社会、国防、外交、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各领域各行业作出重大贡献、享有崇高声誉的杰出人士。
奖章设计
国家荣誉称号奖章以红色、金色为主色调,章体采用五星、天安门、牡丹、旗帜、光芒等元素,章链采用中国结、花卉等元素,整体使用冷压成型、花丝镶嵌、珐琅等工艺制作,象征国家荣誉称号获得者在各领域各行业作出的重大贡献,彰显示范引领作用,激励全国各族人民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不懈奋斗。
授予对象
国家荣誉称号奖章授予在经济、社会、国防、外交、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各领域各行业作出重大贡献、享有崇高声誉,道德品质高尚,群众公认的杰出人士。
授予方式
国家荣誉称号一般通过评授产生,特殊情况下可以由党中央直接提出并按程序随时授予。一般每5年授予1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逢五、逢十”周年时进行,有需要时可以及时授予。
首次颁授时间
201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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