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周口市沈丘县公安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柳刚
违纪违法案警示
违纪违法事实
柳刚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取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权为亲属在工程承包等方面谋取利益;违反群众纪律,丧失人民警察职责与操守,与社会上的黑恶势力勾肩搭背、充当保护伞;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203万元,数额巨大。2020年11月,柳刚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2021年3月31日,柳刚犯受贿罪、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三十万元,违法所得予以收缴。
忏悔录摘录
我当了将近二十年的公安局副局长,一开始我也是严格要求自己,要对得起党和人民的重托。后来跟商人老板交往时,看到他们喝一瓶酒能顶自己一个月的工资,吃一顿饭能花掉好几万,平时到处游山玩水,出入各种高档娱乐场所一掷千金,这一对比,心态就慢慢失衡了。
一开始别人给的红包,我都是拒绝的,认为自己要廉洁自律,要注意警察形象,后来找我办事的人多了,收红包时就变得心安理得,再到后来变成吃拿卡要主动索贿,可以说底线是一步步失守,最后贪得无厌来者不拒,我现在感觉那时就像疯了一样。
如今我才意识到,我收的每一笔钱,都是我给自己带的镣铐,我收的这座房子,就是我给自己盖的囚笼……是我亲手把我自己送进了监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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