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问题】
1.组织关系必须落在工作单位吗?
党员组织关系必须要落在工作单位吗?是否可以不落在单位?
2.组织关系怎么转?
请问组织关系转接的程序是怎样的?
【党内法规】
《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第二十五条:
每个党员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者其他特定组织。有固定工作单位并且单位已经建立党组织的党员,一般编入其所在单位党组织。没有固定工作单位,或者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党员,一般编入其经常居住地或者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园区、楼宇等党组织。
党员工作单位、经常居住地发生变动的,或者外出学习、工作、生活6个月以上并且地点相对固定的,应当转移组织关系。具有审批预备党员权限的基层党委,可以在全国范围直接相互转移和接收党员组织关系。党组织接收党员组织关系时,如有必要,可以采取适当方式查核党员档案。对组织关系转出但尚未被接收的党员,原所在党组织仍然负有管理责任。党组织不得无故拒转拒接党员组织关系。
【党务知识】
转接党员组织关系的基本程序
需转移组织关系时,经党组织批准方可办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手续;党员在转移组织关系时,应由党员本人持由其所在党组织开出的党员组织关系凭证到有关党组织办理转移手续,不能自己携带的,应由机要交通或机要邮政转递。
党组织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要使用统一式样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用毛笔或钢笔填写,字迹要清楚,不得涂改。如涂改更正,须加盖更正章。要写明党员转出和接收单位的全称,要用大写字注明党费交至月份。要根据被介绍人的实际情况在介绍信和存根上注明有效期限,一般不应超过3个月。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必须加盖公章,并在介绍信和存根的连接部位加盖骑缝章。集体转移党的组织关系,应附党员花名册,并加盖党组织印章。
资料来源:
《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
《基层党务工作实用手册(第3版)》(党建读物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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