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8.新中国成立后是如何走上国际舞台的?
新中国成立时,面临着复杂的国际局面。实行什么样的外交政策,是建立中华人民共和国必须明确的最重要任务之一。
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时期,毛泽东就提出了一系列外交思想。1936年,毛泽东接受美国记者埃德加·斯诺采访。1937年10月,斯诺的《红星照耀中国》(又名《西行漫记》)一书在伦敦出版,产生了巨大的反响。中共中央南方局把开展国际交往,扩大国际统一战线作为工作的特殊使命,以“宣传出去,争取过来”的外事工作方针为指导,充分利用公开合法的各种渠道,与各国外交使团和国际友人广泛接触,促成和安排美国记者前往延安的破冰之旅,促成美国派出美军观察组18人于1944年七八月间前往延安,长驻延安近3年之久。1944年8月18日,中共中央专门发出《关于外交工作的指示》。中国共产党积极开展的不同形式的外事工作,成为一种“准外交”,不仅赢得国际社会和国际舆论的广泛同情与支持,打破了国民党的外交垄断,而且为中国共产党拓展了国际政治舞台的活动空间,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外交事业奠定了重要基础。
1949年2月1—3日,毛泽东、周恩来和任弼时等人在西柏坡同斯大林派来的代表米高扬举行会谈,围绕夺取全国胜利和建立新中国的问题,系统地介绍了中国共产党的情况、设想和意见。1949年3月召开的党的七届二中全会,对新中国的外交方针和政策作出了重要决定。毛泽东明确表示要与苏联结盟,并到适当时间公开宣布。
1949年6—8月,刘少奇率团秘密访问苏联,向斯大林等苏共领导人详细介绍了筹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情况,与苏联商谈双方合作的一系列重大问题,表明了坚决与苏联结盟的态度,确定了外交承认的原则和细节。
1949年9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的《共同纲领》宣布:“联合世界上一切爱好和平、自由的国家和人民,首先是联合苏联、各人民民主国家和各被压迫民族,站在国际和平民主阵营方面,共同反对帝国主义侵略,以保障世界的持久和平。”
苏联第一个宣布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1949年10月2日,苏联副外长葛罗米柯致电周恩来表示:苏联政府决定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外交关系,并派遣大使。同日,苏联宣布断绝与国民党政府的外交关系。10月3日,周恩来复电表示热忱欢迎中苏两国正式建交。
继苏联之后,其他东欧、亚洲共产党领导的人民民主国家纷纷来电,祝贺中国革命胜利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诞生,并表示愿意同新中国建立外交关系。中国政府分别复电,表示愿意建交。从10月到翌年1月,新中国先后与保加利亚、罗马尼亚、匈牙利、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捷克斯洛伐克、波兰、蒙古、德意志民主共和国、阿尔巴尼亚和越南民主共和国10个人民民主国家建立了外交关系。
△新中国刚成立时毛泽东访问苏联
1949年12月6日,毛泽东率随行人员乘火车离开北京前往苏联访问。这次访问的目的,一是祝贺斯大林的七十寿辰,二是与苏联领导人交换对国际形势的看法,三是同苏联订立新的条约,四是商谈向苏联贷款事宜。其中,最重要的是第三点。
经过多方努力和磋商,斯大林最后同意签订新的条约。有关问题通过新的办法解决。随后,周恩来率领中国政府代表团到达莫斯科。中苏双方就签订新约和协定的问题举行正式谈判。1950年2月14日,《中苏友好同盟互助条约》等文件的签字仪式在莫斯科克里姆林宫举行。周恩来和维辛斯基代表各自政府在文件上签字,斯大林和毛泽东出席签字仪式。同日,中苏双方发表关于两国缔结新的条约与协定的公告,并以中苏外长互换照会的形式声明,1945年8月14日苏联政府同中国国民党政府签订的《中苏友好同盟条约》及各项协定均失去效力。
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中苏友好同盟互助条约》的缔结,使得中苏关系进入了一个新时期,在一定程度上为新生的中国提供了一个有利的外部环境。后来,中苏关系经历了一个复杂的演变过程。1979年4月3日,中国政府发表声明,宣布1950年签订的《中苏友好同盟互助条约》一年后即告期满,中国将不同苏联继续延长这一条约的期限。一年后,该条约废止。
在与苏联及欧亚10多个人民民主国家建立外交关系的基础上,在坚持一个中国即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原则下,新中国积极改善、发展同新兴民族独立国家尤其是邻近的民族独立国家的关系。到1951年,同印度等4个亚洲民族独立国家和瑞典等4个欧洲资本主义国家相继建立了外交关系。中国的对外关系取得了突破性进展。
1954年4月,周恩来率团代表中国政府参加讨论和平解决朝鲜问题和恢复印度支那和平问题的日内瓦会议。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首次以五大国之一的地位和身份参加讨论国际问题,是中国通过大型国际会议争取和平协商解决重大国际争端的首次尝试和运用多边外交的开端。中国代表在会议进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1954年,中国代表团参加日内瓦会议
日内瓦会议的成功,使印度支那战争得以停止,不仅亚洲局势和国际局势得到缓和,中国南部边陲的安全也得到保障。中国和老挝、柬埔寨两个近邻的关系有了良好开端。中英关系有所突破,两国宣布互换代办,实现了“半建交”。中法代表直接商谈,为双方相互了解提供了机会。会议期间,中美两国代表也就双方公民回国问题进行了接触,这是此后中美大使级会谈的先声。
1955年4月18日,亚非会议在印度尼西亚万隆的独立大厦开幕,故也称作万隆会议。印尼总统苏加诺以《让新亚洲和新非洲诞生吧!》为题致开幕词。由周恩来率领的中国政府代表团出席会议,中国代表团确定的总方针是:争取扩大世界和平统一战线,促进民族独立运动,并为建立和加强我国同亚非国家的关系创造条件,力求会议取得成功。
在前两天会议的一般性发言中,有些国家的代表当着中国代表的面攻击共产主义是“独裁”,是“新殖民主义”,质疑中国对邻国搞“颠覆”活动。面对会议可能走上歧途的危险,周恩来当即决定将原来准备的发言稿改为书面散发,并作即席补充发言,明确表示:中国代表团是来求团结而不是来吵架的,是来求同而不是来立异的。亚非国家存在求同的基础,这就是绝大多数国家和人民自近代以来都经受过的,并且现在仍在受着的殖民主义所造成的灾难和痛苦。无论是共产党领导的还是民族主义者领导的亚非国家,都是从殖民主义的统治下独立起来的,可以相互了解和尊重、互相同情和支持,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完全可以成为我们中间建立友好合作和亲善睦邻关系的基础。
4月23日,周恩来在政治委员会会议上再次发言,提出作为中国代表团议案的7点和平宣言。4月24日下午,在长时间的掌声和欢呼声中,大会一致通过了《亚非会议联合公报》。《公报》吸收了中国代表团的建议,形成了和平共处、友好合作的十项原则。
中国代表团积极开展会外交往,与各国代表团举行了广泛的谅解性会晤。亚非会议的成功,标志着亚非国家作为战后世界的一支重要政治力量开始登上国际舞台,也标志着中国打开了与亚非国家广泛交往的大门。
1954年,中国同印度、缅甸共同倡导了和平共处五项原则。这五项原则虽然首先是为处理与亚洲民族独立国家的关系而提出的,但是在日内瓦会议关于印支问题的谈判进入关键阶段时公之于世,因而格外引人注目,并迅即引起重大国际反响。万隆会议通过的处理国际关系的十项原则,是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引申和发展。
按照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日内瓦会议后,曾任英国首相的英国工党领袖艾德礼、印度总理尼赫鲁、缅甸总理吴努等相继访华。这是第一批访问中国的非社会主义国家的领导人。尼泊尔、埃及、叙利亚、也门、锡兰、柬埔寨、伊拉克、阿尔及利亚、苏丹和几内亚等一批国家相继与中国建交。中国不仅在同阿拉伯国家的关系方面取得突破,也逐步同撒哈拉以南的一些非洲国家建立了外交关系。中国还突破美国的严重阻挠,初步开展了同拉丁美洲国家的民间友好往来。这个以亚非拉新兴民族独立国家为主要对象的第二次建交高潮,一直持续到20世纪60年代中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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