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0日,北京市第十三次党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出席党的二十大代表62名。代表名单如下(按姓氏笔画为序):
丁宁(女) 于波(满族) 王有国 王昕伟 王洪玲(女) 王振强 方秋子(女) 甘靖中 丛慧敏(女) 刘保献 许强 孙军民(女) 孙梅君(女) 孙新军 芦咏莉(女) 苏东林(女) 李萌(女) 李长利 李美红(女) 李银环(女) 杨秀玲(女) 杨晋柏 邱勇 余卫国 辛有清 闵海云(女) 宋鱼水(女) 宋学文 张雅君(女) 陈健 陈吉宁 陈炎顺 青格勒吉日格乐(女,蒙古族) 易彦(女) 金晖(女) 孟昆玉 赵磊 姜德义 莫高义 贾莉(女) 贾晓宏(女) 夏林茂 钱军 钱素云(女) 殷勇 高朋 郭延红(女) 唐海龙 龚旗煌 常卫 常洪霞(女) 彭兴利(满族) 韩青(女) 程静(女) 曾晓芃 游钧 靳伟 蒙曼(女,满族) 蔡奇 蔡瑞 蔡凤辉(女) 魏小东
北京市出席党的二十大代表,是严格按照党章和党中央关于做好代表选举工作的要求选举产生的。在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推荐提名和代表正式选举过程中,坚持标准条件,严格组织把关,充分发扬了党内民主。代表的产生符合程序规定,结构比例符合中央要求。
出席党的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资格,届时还需经党的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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