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2日,吉林省第十二次党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出席党的二十大代表37名。代表名单如下(按姓氏笔画为序):
于吉红(女) 于砚华(女,满族) 王爱明 方 红(女,满族) 刘 伟 李 伟 李 艳(女) 李明伟 李晓杰(女) 吴亚琴(女) 谷凤杰(女) 宋德武 张 忠 张亚范(女) 张志军 张春贤 张恩惠 武大靖 金文玲(女,朝鲜族) 胡家福 姜治莹 洪 庆(朝鲜族) 贺志亮 秦 颖(女,满族) 贾春贺(女) 柴 伟 徐留平 高志国 高桂英(女) 郭灵计 曹和平 韩 丽(女) 韩 俊 景俊海 谢忠岩 蔡 东 魏广军
吉林省出席党的二十大代表,是严格按照党章和党中央关于做好代表选举工作的要求选举产生的。在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推荐提名和代表正式选举过程中,坚持标准条件,严格组织把关,充分发扬了党内民主。代表的产生符合程序规定,结构比例符合中央要求。
出席党的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资格,届时还需经党的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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