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7.为什么要进行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指出,实现四个现代化,要求大幅度地提高生产力,也就必然要求多方面地改变同生产力发展不适应的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从这时起,党中央认真总结以往党和国家政治生活中的经验教训,以改革完善党和国家领导制度,使社会主义民主制度化、法律化的政治体制改革开始起步。
1979年7月,五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刑法、刑事诉讼法、人民法院组织法、人民检察院组织法、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等7部重要法律。我国社会主义民主制度化、法律化迈出重要一步。
在推进民主法制建设的进程中,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得到恢复和发展。1979年10月,邓小平在全国政协、中央统战部举行的招待会上强调,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实行多党派的合作,这是由我国具体历史条件和现实条件所决定的,也是我国政治制度中的一个特点和优点。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这是一项长期不变的方针。同月,党中央在批转中央组织部、中央统战部的报告中指出,各级党委要克服“清一色”思想,切实做好党外人士特别是具有业务和技术专长的党外人士的安排工作,同他们真诚合作,共同把国家的事情办好。
党中央对改革党和国家领导制度采取了一系列举措。1980年2月召开的党的十一届五中全会,以坚持党的领导、改善党的领导、提高党的战斗力为主题,专门研究部署。全会决定恢复设立中央书记处,作为中央政治局及其常务委员会领导下的经常工作机构;选举胡耀邦为中央委员会总书记。
△党的十一届五中全会会场
1980年8月,中央政治局召开扩大会议。邓小平在会上作《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的讲话。他指出,领导制度、组织制度问题,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这方面的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邓小平强调,改革党和国家的领导制度,不是要削弱党的领导,涣散党的纪律,而正是为了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坚持和加强党的纪律。这个讲话,为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明确了基本的指导思想。
1980年8月,邓小平就谈到,中央已经设立纪律检查委员会,正在考虑设立一个顾问委员会。中央顾问委员会对废除干部领导职务终身制,最终完成干部离休退休制度的法律化、正常化发挥了关键性作用。
1982年2月,中央作出《关于建立老干部退休制度的决定》,废除实际上存在的干部领导职务终身制。一大批老干部响应号召,主动要求离开领导岗位,离休、退休或退居二线,一批经过考验的中青年干部走上领导岗位。通过这项具有战略意义的举措,解决了在特殊情况下干部队伍老化的问题。
1982年7月,邓小平在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上提出,设立中央顾问委员会是干部领导职务终身制走向退休制的一种过渡办法。在邓小平等中央领导同志推动下,1982年9月,党的十二大决定成立中央顾问委员会,由邓小平担任第一届中顾委主任。邓小平在中顾委第一次全体会议上指出:“采取顾问委员会这种过渡的形式,比较合乎我们的实际情况,比较稳妥,比较顺当……如果花两个五年的时间,通过这种过渡的形式,稳妥地顺当地解决好这个问题,把退休制度逐步建立起来,那就是很大的胜利。”1987年,党的十三大决定由陈云担任第二届中央顾问委员会主任。1992年,党的十四大决定不再设立顾问委员会,顺利完成了党的中央领导集体的新老交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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