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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件信息
  • 《案“鉴”》

    《案“鉴”》取材于检察机关办理的典型案件,以“弘扬法治精神 共建法治社会”为宗旨。

主要内容

  为了促使涉案企业依法合规经营,同时加强对有潜在违法违规经营风险企业的警示引导,最高人民检察院先后部署开展两期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试点工作中,检察机关推动企业合规与依法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相结合,让企业健康发展。作为试点单位,上海市宝山区检察院积极开展工作。

  作为高新技术企业,明明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却因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导致公司发展岌岌可危。

  公安机关以A公司、B公司、关某某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移送上海市宝山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考虑到公司管理人员及员工学历普遍较高,对合规管理的接受度高、执行力强,企业合规具有可行性。在该企业开展合规考察的同时,检察机关以A公司、B公司、关某某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对其提起公诉并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涉案公司负责人表示,希望以后把企业经营好,从反面教材变成正面教材,同时新产品也在紧锣密鼓地申报行业内的注册证等证件,准备上市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