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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件信息
  • 《案“鉴”》

    《案“鉴”》取材于检察机关办理的典型案件,以“弘扬法治精神 共建法治社会”为宗旨。

主要内容

  为了促使涉案企业依法合规经营,同时加强对有潜在违法违规经营风险企业的警示引导,最高人民检察院先后部署开展两期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试点工作中,检察机关推动企业合规与依法适用不起诉相结合,让企业健康发展。

  在浙江宁波,某供应链公司为牟取非法利益,以低报价格的方式走私进口尿不湿等日用品,偷逃应缴税额78万余元,涉嫌走私普通货物罪。

  检察机关决定对该公司启动企业合规考察。该案中,选任组成的第三方组织要求涉案企业提交合规计划,并明确合规计划的承诺完成时间。6个月后,涉案企业通过合规考察,为充分评估合规建设成效,检察机关召开公开听证会,结合公开听证的情况对涉案公司及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如今,这家公司累计进出口金额达到2000万元。企业负责人表示经过这次合规之后,今年会拓展一般贸易的出口,以及日本跨境电商的一些业务的拓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