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3年6月12日至20日,中国共产党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广州举行。
出席大会的代表30多人,代表全国420名党员。
大会决定共产党员以个人身份加入国民党,以实现国共合作。
大会规定共产党员加入国民党时,党必须在政治上、思想上、组织上保持自己的独立性。
大会选举产生中央执行委员会,中央执行委员会选举组成中央局,陈独秀为委员长。
大会以后,国共合作步伐大大加快。共产党的各级组织动员党员和革命青年加入国民党,在全国范围内积极推进国民革命运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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