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一百年,中国共产党向人民、向历史交出了一份优异的答卷。现在,党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踏上了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新的赶考之路。“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历史交汇,我们开启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正昂首阔步行进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道路上。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引经据典、援古证今,赋予典故鲜活的时代内涵,深刻阐释中国共产党初心如磐、历久弥坚的精神密码。
【释义】
韩非子是战国时期法家思想的集大成者。“有度”,就是有法度。韩非子把“奉法”作为治乱兴亡的关键,提出“国无常强,无常弱。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意思是,国家不会永远富强,亦不会长久贫弱。执行法度的人坚决,国家就会富强;执行法度的人软弱,国家就会贫弱。
韩非子认为,各国皆有法度,关键是能否秉公执法。他以荆庄王(楚庄王)、齐桓公、燕襄王、魏安釐(xī)王为例,说明君主若能坚决推行法治,国家就能强盛。“今皆亡国者,其群臣官吏皆务所以乱,而不务所以治也。其国乱弱矣,又皆释国法而私其外,则是负薪而救火也,乱弱甚矣!”意思是,现在这些国家都已衰落,是由于他们的大臣官吏,都去做使国家乱而不是使国家治的事情。国家已经衰落,又都舍弃国法而营求私利,如同负薪救火,国家就更衰落了。
【解读】
法治兴则民族兴,法治强则国家强。党的二十大报告对“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作出重大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关系党执政兴国,关系人民幸福安康,关系党和国家长治久安。必须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全面依法治国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予以有力推进,对全面依法治国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明确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同时抓住法治体系建设这个总抓手,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全面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全面深化法治领域改革,统筹推进法律规范体系、法治实施体系、法治监督体系、法治保障体系和党内法规体系建设,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取得历史性成就,全面依法治国总体格局基本形成。
“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依法治国是我国宪法确定的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能不能做到依法治国,关键在于党能不能坚持依法执政,各级政府能不能依法行政;同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需要全体人民共同增强法治观念。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必须坚持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把“纸上的法律”变为“行动中的法律”。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要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绝不允许以言代法、以权压法、逐利违法、徇私枉法。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全面依法治国重要目标:到二〇三五年,我国将基本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更加健全,基本建成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为此,我们要逐条逐项落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各项部署和措施,全面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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