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真。
调查研究是我们党的“传家宝”。彭真一生对调查研究极为重视,他参与的许多重要决策都来源于调查研究。他始终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作风,常常深入基层实践,到田间地头进行调查研究。
“选择具有普遍意义的典型,深入地、系统地、实事求是地调查研究”
新中国成立后,彭真同时兼顾中央和北京市的重要领导工作,虽然工作非常繁忙,但他一如既往地重视调查研究,多次强调“政策是怎么来的?政策是从情况来的,先有情况,后有政策。”他以身作则,“总在做调查研究。如果有时没有时间走出去,就想办法请进来,请人来谈,也要做调查研究。”
1961年,党的八届九中全会通过了对国民经济实行“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八字方针。毛泽东讲话指出,希望1961年成为一个调查年,大兴调查研究之风。按照毛泽东的指示,1961年4月中旬,邓小平和彭真带着五个调查组,到顺义县和怀柔县农村调查研究。
4月17日,彭真第一次到怀柔,先召开北京市委常委会议,请五个调查组成员参加。在听取了先期开始调查的同志汇报后,彭真讲话明确指出了调查研究的指导思想。他说:“现在调查,就是为了解放生产力,最根本的是解放劳动力。人的积极性是最根本的问题。过去有些胡思乱想,就是不切合实际。没有社员的积极性,什么也干不了。要下决心按经济规律办事,说话使群众相信,说到哪,办到哪。为什么现在我们讲话群众有点不相信,问题就是没有很好调查研究,没有摸底就下决心,有些问题不是根据群众自愿。要下几年功夫,先把情况摸准,把政策搞对,把干部作风搞好。”
围绕如何调动社员的积极性,彭真从各个方面进行了调查。4月20日,他第二次到怀柔,召开调查组和县(区)委书记座谈会,听取了怀柔县三个大队调查点的汇报。第二天,他去西三村大队看了公共食堂,询问社员对食堂的意见,还与大队党支部书记贺福元交谈了解集体生产和社员生活情况。他说:“我们国家的农业机械化水平还很低,人的积极性有更重要的作用。只有解决多劳多得,纠正平均主义,才能调动社员的积极性。”此后,他又于4月24日、28日再到怀柔,分别到一渡河和梭草两个大队调查,并召开了包括其他几个大队干部参加的座谈会。
针对一些同志对调查的顾虑,他指出:第一是生产力问题,是我们决定一切政策的根本。能解放生产力就好,阻碍生产力就是错误的,不管打着什么旗帜。
当时,供给制和公共食堂问题是调查的难点。当时普遍实行工资制和供给制相结合的分配制度。而农村公共食堂还处于只能说好、不能说坏的禁区。随着调查的深入,彭真也不断调整自己的思路。他说,一个供给制,一个食堂,要下决心试验一下。要制止瞎指挥,要破除迷信,打消顾虑,冷静地看一看,为什么行不通又一定要捆着自己的脑袋?要坚持真理,随时修正错误。
5月4日,彭真在顺义和邓小平一起听取中央五个调查组和北京市委有关调查同志的汇报。彭真谈了两点看法:一是在供给制问题上,改所有社员的供给制为只补助五保户、困难户,其余按劳分配。二是食堂愿意吃就吃,愿意散就散。不要怕散。邓小平与彭真的意见一致。
5月10日,邓小平、彭真根据为期一个多月的调查研究致信毛泽东,信中提出在北京近郊区和远郊各县贯彻执行“十二条”“农业六十条”后,生产大队和生产队的规模都已调整,农民群众的生产积极性也有很大提高,但是,要进一步调动农民积极性,有许多措施还需要改进,有些政策也需要加以端正。并具体提出了“调整社队规模问题”“粮食征购和余粮分配问题”“供给制问题”“三包一奖和评工记分问题”“食堂问题”等七个方面的意见。13日,毛泽东将此信转发各中央局、各省、市、区党委参考。
这次调查对中央修改“人民公社六十条”(草案),纠正“左”的错误,特别是对京郊农村落实中央一系列方针政策,加快恢复发展经济,发挥了重大作用。而彭真在调查中不断调整自己的认识,尤其他对公共食堂的态度,从一开始提醒大家“不要一哄而散”,转变为“不要怕散”,充分体现了他实事求是的作风。正如他自己所说:“不能脑子里先有个框框,把调查研究变成找一些例子来证明自己的成见是对的,而是要选择具有普遍意义的典型,深入地、系统地、实事求是地调查研究,最后才产生结论,作出客观、全面、符合事物本质的结论。”
“把全国各地的意见集中起来,办法也就差不多了”
彭真是新中国社会主义法制的主要奠基人。他具有丰富的立法工作经验,尤其强调“立法必须从中国的实际出发,调查研究现实的实际和历史的实际。”特别是对重大的、有争议的问题,更需要充分进行调查研究。他认为:学习理论,善于调查研究,这两件事是“政法工作者的基本功”。
1984年,为了草拟国营工厂法,已经82岁的彭真不顾年事已高,亲自率队深入基层,进行调查研究。国营工厂法从1979年开始着手,但由于当时对工厂的领导体制认识上有分歧,因此工厂法一直搁置。1983年12月,邓小平再次提出实行厂长负责制的问题。于是彭真提出“准备出去搞调查研究,党委干什么,厂长干什么,工会干什么。得出肯定的意见,只能在调查研究的末尾。”
彭真率队进行了两次集中调查研究。第一次是1984年1月28日至2月27日到浙江、上海、江苏进行调查研究。当时由于工厂的领导体制一直没有定下来,“工厂政出多门,大家都负责,又都不负责”。彭真深知“把一个职、一个权划分清楚,是件不容易的事情。”因此想听一听有经验的、在第一线作战的同志谈谈实际经验。他通过召开座谈会的方式,在浙江、上海听取省、市负责同志的情况介绍,先后邀请国营工厂厂长、党委书记、工会主席、职工代表和省市有关部门负责同志进行座谈。彭真亲自主持,让大家畅所欲言,“有什么看法都可以提,不必顾虑自己的看法同过去的文件是否一致。”“讲了错话也不要紧”“先把问题提出来,问题本身就包含解决问题的方法。把全国各地的意见集中起来,办法也就差不多了。”
座谈会开得很活跃,提出不少好的意见和建议,也提了不少需要研究解决的问题。据参加调研的王梦奎回忆:“彭真非常重视企业反映的意见。在座谈会上,他始终全神贯注地倾听大家的发言,没有发表系统性的讲话,只是在遇到发言人说得不大清楚或者很重要的问题时,提问或者插话。”
7月14日至8月3日,彭真继续到辽宁、吉林、黑龙江对国营工厂法的问题进行调查研究。他视察了东北三省的有关工厂,参加沈阳市部分工厂厂长、党委书记、工会主席座谈会,听取了中共通化地委负责人关于13家企业试行厂长负责制的情况汇报等等。调查研究期间,他就加强和改善国营工矿企业党的领导问题,强调指出:实行厂长负责制后要充分调动厂长、党委和工会三方面的积极性,共同完成生产任务。党的领导必须加强,不能削弱,更不能动摇。要加强党的领导,必须改善党的领导。为此,企业党委必须抓住两条:一是带头并且组织干部认真学习马列主义和毛泽东思想,一定要使年富力强的干部既有实践经验、专业知识,又有理论水平;二是深入实际进行调查研究,对实际情况了解得越多,解决问题的办法就越多,就能够做到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1985年1月,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将国营工业企业法草案列入议程进行讨论。
调研中,彭真始终强调“结论是产生于调查研究的末尾”,不给自己预设框框。曾在他身边工作过的同志回忆:“一件事情来了,他总是把有关的材料拿来亲自看,直接进行调查研究。在这个基础上,即使有了初步看法,也不轻易端出来,而是提出问题,听取各种意见,特别是不同的意见,多听、多看,力求把握矛盾的焦点与实质;然后,多议、多想,找到解决问题的途径与方法。”彭真自己也说:“多谋善断还是要走群众路线,还是要作调查研究,还是要同群众商议。”
共产党员网 版权所有 京ICP备12024993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