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形成坚持真理、修正错误,发现问题、纠正偏差的机制,健全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
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是在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伟大实践中形成发展的。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前所未有的政治勇气和十年磨一剑的战略定力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找到了自我革命这一跳出治乱兴衰历史周期率的第二个答案,牢固确立坚定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制度体系,创立和完善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的体制机制,形成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常态化机制,坚持依规治党、严格制度执行,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形成了一整套党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制度规范体系,为党和国家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提供了重要制度保障。
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彰显党的初心使命根本要求,贯穿党的自我革命战略思想,汇聚全面从严治党实践成果,体现坚持制度治党重大创新,充分体现了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鲜明特征和宝贵经验,实现了党的自我革命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成果的高度统一。
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党的自我革命永远在路上。在新时代新征程上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必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决策部署。要强化党的自我革命制度保障,不断完善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运行有效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健全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落实见效;增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实效,把工作成效最终体现到严促执行上;发挥政治巡视利剑作用,着力纠正政治偏差;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不断取得更多制度性成果和更大治理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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