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既凸显了法治建设事关根本的战略地位,又明确了法治建设服务保障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的战略任务。落实这一要求,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保驾护航。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领导推进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伟大实践中创造性提出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形成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重大创新发展,是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新征程上,推进法治建设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强谋划和设计,书写法治中国建设新篇章。
第一,坚持在党的领导下谋划推进法治建设。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在全面依法治国各项工作中落实和体现党的领导,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根本政治原则。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之魂,是我们的法治同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法治最大的区别。离开了党的领导,全面依法治国就难以有效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就建不起来。新征程上,要始终坚持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特别是要加强党中央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集中统一领导,健全党领导法治建设的体制机制,切实做到法治建设方向由党指引,法治建设基本原则由党确定,法治建设决策部署由党作出,法治工作推进由党统领。坚持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最重要的是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本质上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在法治领域的具体体现,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唯一正确的道路。新征程上,对于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这个根本问题,我们必须旗帜鲜明、坚定自信,坚持宪法确定的中国共产党领导地位不动摇,坚持宪法确定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不动摇,决不能照搬照抄别国模式和做法,决不能被西方所谓“宪政”、“三权鼎立”、“司法独立”带偏方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一条康庄大道,必将越走越宽广。
第二,紧扣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谋划推进法治建设。马克思主义认为,国家和法等上层建筑是经济基础的集中反映,并在一定条件下对经济基础起反作用。新征程上,党的中心任务是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加强法治建设要把服务和保障这一中心任务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要深刻把握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对法治建设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遵循经济社会发展规律,洞察社会治理逻辑,把准时代脉搏,科学设计制度,补短板、强弱项、固底板、扬优势,以良法善治引领和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要积极回应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法治需求,着眼实现高质量发展、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丰富人民精神世界、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等深化法治领域改革,进一步强化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法治保障。
第三,围绕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谋划推进法治建设。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必须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全面依法治国各领域全过程。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必须牢牢把握社会公平正义这一法治价值追求,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法律制度、每一个执法决定、每一宗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新征程上,法治建设要紧紧围绕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价值追求来展开,切实营造更加公平的社会环境,更好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加强人权法治保障,加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一切合法权益。
第四,坚持以系统观念谋划推进法治建设。全面依法治国是一个系统工程,必须统筹兼顾、把握重点、整体谋划,更加注重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新征程上,坚持以系统观念谋划推进法治建设,要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进一步健全党依法执政的体制机制,全面提升各级政府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把法治政府建设作为法治国家建设的主体,把法治社会建设作为法治国家建设的基础,以更大力度、更实举措推进;坚持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推动法治链条各环节相互贯通、相互促进;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实现法治与德治相辅相成、相得益彰。
(摘自《党的二十大报告辅导读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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