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既凸显了法治建设事关根本的战略地位,又明确了法治建设服务保障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的战略任务。落实这一要求,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保驾护航。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每向前推进一步,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就要跟进一步。新征程上,谋划和推进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要把法治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以国家各项工作法治化水平不断提高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第一,牢牢锚定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目标任务。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全面依法治国各项工作都要围绕这个总目标扎实推进。要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涉外领域立法,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统筹立改废释纂。扎实推进依法行政,转变政府职能,优化政府职责体系和组织结构,建设法治政府。严格公正司法,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加快构建系统完备、规范高效的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体系,加强对立法权、执法权、监察权、司法权的监督。要加快建设法治社会,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引导全体人民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发挥领导干部示范带头作用,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第二,把法治建设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各方面。经济社会发展内生法治需求,必须把法治建设同经济社会发展贯通起来,使两者相互促进、相得益彰。要把全面深化改革与加强法治建设统筹好,在法治下推进改革,在改革中完善法治。在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中,着力夯实国家重大发展战略实施的法治支撑,不断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制度,大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健全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依法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加大民生领域执法司法保障力度,用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保护生态环境。
第三,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干事创业、管人治权。厉行法治的目的,不在于捆住人们的手脚,让人们干不了事、干不成事,而在于规范人们的行为,让人们能以正确方式干好事、干成事,特别是要保证行使公权力的主体依法履职尽责、激励党员干部积极干事创业。要加强立法、执法、司法、法律服务、法学研究等领域法治人才队伍建设,为全面依法治国提供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撑。着重提高国家工作人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和法治能力,带动和促进全社会弘扬法治意识、养成依法办事习惯。各级党组织要教育引导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学深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自觉尊崇法治、敬畏法律,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职权法定等基本法治观念,善于用法治思维和法治规则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带头学习法律、了解法律,弄明白什么事能干、什么事不能干、权力该怎么行使,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带头遵纪守法、维护法治,心中高悬法律明镜,手中紧握法律戒尺,积极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带头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在法定职权范围内行使权力,坚决杜绝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
第四,坚持依法应对重大挑战、抵御重大风险、克服重大阻力、解决重大矛盾。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不可能轻轻松松,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也不可能一帆风顺。实践证明,运用法治方式应对风险挑战、解决矛盾问题,成本更低、效果更好,往往更能实现标本兼治。新征程上,我国发展面临新的战略机遇、新的战略任务、新的战略阶段、新的战略要求、新的战略环境,需要应对的风险挑战、需要解决的矛盾和问题比以往更加错综复杂,要求我们更加重视运用法治力量、坚持依法办事。要强化底线思维,着力健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的法律制度,切实提升依法应对重大风险挑战的能力水平。坚持以总体国家安全观为指导,深入推进国家安全法治建设,筑牢国家安全法治屏障。深入总结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中依法防控的成功经验,完善重大传染病防治、突发事件应对等危机管控处置的法律制度,不断提升对各类风险的预警防范化解能力。加快涉外法治工作战略布局,综合运用立法、执法、司法等手段开展涉外斗争,坚决捍卫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
(摘自《党的二十大报告辅导读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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