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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大报告学习汇编 | 大力营造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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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必须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站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度谋划发展。”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是党中央立足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们要坚决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部署和要求,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完善绿色低碳政策体系。发展方式绿色转型离不开政策保障。要完善支持绿色发展的财税、金融、投资、价格政策,加大对绿色低碳产品、技术等支持。扩大环境保护、节能节水等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范围,落实环境保护税、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第三方防治企业所得税以及资源综合利用领域税收支持政策。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对智能家电、绿色建材、节能低碳产品等消费品予以适当补贴或贷款贴息。积极推行绿色产品政府采购制度。推进绿色税制改革,严格执行环境保护税法。大力发展绿色金融,扩大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等融资规模,发展绿色基金。引导银行保险机构规范发展绿色消费金融服务,推动消费金融公司绿色业务发展,为生产、销售、购买绿色低碳产品的企业和个人提供金融服务。依法依规在环境高风险领域推行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规范发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绿色低碳项目投资建设运营。严格落实污水垃圾处理收费制度,深入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进一步完善居民用水、用电、用气阶梯价格制度,落实清洁取暖电价、气价、热价等政策。完善差别化电价等政策,严禁对高耗能、高排放、资源型行业实行电价优惠。

  完善绿色低碳标准体系。绿色标准体系是引领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的重要手段。要进一步完善并强化绿色低碳产品和服务标准、认证、标识体系,加强与国际标准衔接,大力提升绿色标识产品和服务市场认可度和质量效益。加强节能家电、节水器具等绿色产品认证,推进绿色产品认证、标识体系建设。依法完善产品能效、水效、能耗限额和碳排放、污染物排放等标准,定期对强制性标准进行评估,及时更新修订。完善绿色设计和绿色制造标准体系,加快节能标准更新升级,提升重点产品能耗限额要求,大力淘汰低能效产品。实施能效、水效领跑者制度。完善新能源消费绿色认证标准、标识和公示等配套制度,引导企业利用绿色能源制造产品和提供服务。建立节水强制性标准体系,强化高耗水行业用水定额管理。调整完善产业、基础设施、公共服务领域建设用地使用标准,强化土地使用标准和节约集约用地评价,严格各类建设用地标准管理。健全“双碳”标准,完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补齐基础制度短板,推动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调控逐步转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

  健全资源环境要素市场化配置体系。市场化配置是引导各类资源要素向绿色低碳发展集聚的有效方式。要深入推进资源要素市场化改革,完善自然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推进自然资源资产交易平台和服务体系建设,构建统一的自然资源资产交易平台。健全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完善国有建设用地市场化配置机制,进一步扩大国有土地有偿使用范围,缩小划拨用地范围。按照国家统一部署,稳妥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深化产业用地市场化配置改革,健全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等工业用地市场供应机制。完善土地利用计划管理,实施年度建设用地总量调控制度,增强土地管理灵活性,城乡建设用地指标使用应更多由省级政府负责。加快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建立健全用水权、排污权、碳排放权初始分配制度。健全水流产权制度,加快推进水流产权确权登记,完善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推进水权市场化交易,培育和发展水权交易市场。全面实行排污许可制,加快建设全国用能权、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完善碳定价机制,加强碳排放权交易、用能权交易、电力交易衔接协调。

  加快健全绿色低碳技术体系。推动发展方式绿色转型,科技支撑是关键。要增强绿色低碳科技创新能力,狠抓绿色技术攻关,加快节能降碳先进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聚焦化石能源绿色智能开发和清洁低碳利用、可再生能源大规模利用、储能、二氧化碳捕集利用和封存等重点,实施一批具有前瞻性、战略性的国家重大科技示范项目,推动实现重大突破。围绕节能环保、清洁生产、清洁能源、城乡绿色基础设施、城市绿色发展、生态农业等领域对标国际先进水平,推动研发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核心技术。引导企业积极研发和引进先进适用的绿色低碳技术,提升绿色制造水平。加强创新能力建设,支持龙头企业整合高校、科研院所等力量、产业链上下游资源,建立绿色技术创新联合体,开展联合攻关。建立完善绿色低碳技术评估、交易体系,加快创新成果转化。积极发挥国家绿色发展基金和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作用,支持重点绿色技术创新成果转化应用。推动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示范和推广,促进绿色低碳新技术产业化规模化应用。优化绿色技术创新环境,健全绿色技术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加强绿色技术国际交流合作。创新人才培养模式,鼓励高等学校加快相关学科建设,为我国绿色低碳发展提供源源不断的人才支撑。

  推动形成绿色转型的社会环境。推动形成绿色低碳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要强化宣传教育,推进绿色低碳基础知识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增强全民节约意识、环保意识、生态意识,引导职工、学生和居民节粮、节水、节电、绿色出行、绿色购物等绿色消费实践。地方各级政府要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切实把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大投入和工作力度,推进生态优先、节约集约、绿色低碳发展。要完善企业绿色发展责任,督促企业严格执行节能环保等法律法规标准,进一步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鼓励企业公开绿色发展信息、履行社会责任。广泛开展绿色低碳社会行动,创建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出行、绿色商场、绿色建筑。鼓励具备条件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先行先试、走在前列。持续推进垃圾分类,养成城市社区和乡村文明新风尚。鼓励新闻媒体加强舆论监督,维护公众环境权益,推动形成绿色转型的良好社会氛围。

(摘自《党的二十大报告辅导读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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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年04月08日 11:44 来源:共产党员网 编辑:许建文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