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建设现代中央银行制度”,为做好中央银行工作指明了方向。我们要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加强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为引领,坚持金融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和专业性,夯实现代中央银行制度,走中国特色金融发展之路,服务和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建设。
中央银行是金融体系的中枢,随着经济社会发展,逐步演进为以国家或国家联盟为单位的现代中央银行。现代中央银行负责货币发行,调节货币供应和流通,维护币值稳定;调控金融活动,推进金融改革,加强资源跨时空有效配置,促进充分就业和经济增长;履行最后贷款人职能,实施宏观审慎管理,防范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维护金融体系稳健运行。如果中央银行履职不到位,就可能出现货币超发,导致通货膨胀和资产泡沫,或者发生通货紧缩,甚至引发经济金融危机。
中国人民银行作为我国的中央银行,于1948年12月在石家庄正式成立,前身是中央苏区时期在江西瑞金成立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国家银行。自1984年开始,中国人民银行不再从事商业银行业务,专门履行中央银行职能。1995年颁布的中国人民银行法,确定了中国人民银行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的中央银行定位。
建设现代中央银行制度,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必然要求:一是走中国特色金融发展之路的必然要求。中国特色金融发展之路的内涵是,坚持党中央对金融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金融价值取向,坚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根本要求,坚持把防控风险作为金融工作的永恒主题,坚持市场化法治化的改革方向。中央银行自身的现代化建设,既是中国特色金融发展之路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推动整个金融系统走好中国特色金融发展之路的重要条件。二是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我国经济迈向高质量发展阶段,面临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等短期压力,以及人口老龄化、区域经济分化、潜在增长率下降等中长期挑战。中央银行要支持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优化,稳妥应对经济发展中的各种挑战,这也对中央银行自身的制度建设提出了更高要求。三是统筹金融发展和安全的必然要求。在百年变局和世纪疫情交织叠加的历史阶段,我国经济金融运行面临更加复杂严峻的环境,外部冲击风险明显增多,国内经济金融的一些风险隐患可能“水落石出”。中央银行要在政治上、业务上、作风上、廉政上达到更高标准、落实更严要求,有效应对各种风险和挑战。四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金融制度是经济社会发展中重要的基础性制度,而中央银行发行的货币又是金融的根基和血脉,因此现代中央银行制度是现代化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按照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进一步推进现代中央银行制度建设。
(摘自《党的二十大报告辅导读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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