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时期,限于延安的自然条件和反动派的经济封锁,毛泽东初到保安的伙食水平很低。邵华的《毛泽东之路》中写道:“父亲平时的伙食十分简单,加上陕北本来就缺少蔬菜,所以他的菜常是一盘辣椒,一盘青菜,偶有警卫员费尽心机弄来一点儿肉,主食是小米、馒头,有时前方会捎来一点儿缴获的火腿、罐头等。来了斯诺这个客人,他们的饭菜也只是加了一份子珍妈妈用野果自制的甜食。有一次,斯诺吃饭时,看到餐碟里有西红柿炒辣椒,‘感到很奇怪’,由此可想见他们平日饭桌上的内容。”
在这个艰难的时期,1939年中央颁布《各机关津贴标准》,规定各机关部队的供给制标准为:粮食标准分两种:每人每日1.5斤,1.4斤;菜金标准,按人员类别分四种:每人每日4分、5分、7分、1角。毛泽东的级别应该享受每天“1角”的标准,即每月3元菜金。
对于这3元菜金的管理,从1936年4月就开始担任毛泽东警卫员的贺清华曾记述:“主席的伙食标准和我们的伙食标准是一样的,都按供给部的规定,每月3块钱。标准低,稍不注意,就容易超支。”贺清华说的伙食标准,就是菜金标准。
可当时毛泽东的客人太多了。前线回延安的部队首长,都想见见毛主席,毛泽东也需要跟他们了解前线的情况;各部门的干部、各界人士甚或普通民众,也常到主席家串门。为了详细地了解情况,毛泽东一谈起来就废寝忘食。只要赶上吃饭时间,毛泽东都热情地留他们吃饭。“每月3元的伙食费本来就少,最怕的是招待客人,往往到了月底,主席就没钱买菜吃,有时只好烧点辣椒,蘸盐面当菜吃。”
为了管理3元菜金,严防超支,毛泽东让炊事员老周学着记账,精打细算,计划开支。毛泽东交代:“老周,你不要每个月才结算一次,这样一超支,就没办法了,以后你每十天一小结,每月一大结,如果前十天超支了,以后十天还可以想办法节省出来,最后十天超支了,也超不多,下月还可以节约出来。”
这本“菜金账”开记之后,账面也总是入不敷出。《在延安的艰苦岁月中》一文记述:“主席还经常过问自己的伙食标准。如果有一个月吃超了,就要问为什么?如果我们说不上理由,主席就批评我们,并且一定要从下个月的伙食费扣回来补上。”
在延安时期,毛泽东经常熬夜写作,身边工作人员总想为毛泽东改善伙食,但毛泽东不同意:“伙食标准是供给部门统一规定的,大家都一样,我怎么能特殊呢?现在虽然边区的情况好了些,可是河南还闹灾荒,蒋管区的人民生活更苦啊!我们每月3元钱的伙食费也就不算少了,井冈山时期,每天才5分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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