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深做实“头雁”队伍建设,做好“头雁”培养工作,近日,湖南省娄底市出台《关于建设高素质村党组织书记队伍的若干措施》,在为村级组织强基固本、减负赋能、长足发展等方面提供指导性意见,让广大村党组织书记干事更有劲头、奔头、甜头。
拓宽储备渠道,建强“头雁”人才队伍。明确从政治思想强、服务能力强、带富能力强、担当精神强、热心公益的村民、新乡贤、复员退伍军人、经商务工人员、退休干部职工等群体中选任村党组织书记,必要时可由驻村工作队员或乡镇机关选派党员干部担任,深度拓宽拓强驻村工作队员来源,团结凝聚更多优秀人才投入乡村振兴。着眼长远,提前谋划换届选举,通过实施“村(社区)定向培养生工程”和招聘全日制大学毕业生等,着力建设一支结构合理、年富力强、素质优良、数量充足的村党组织书记后备军,确保每个村储备村党组织书记后备人选2名。因客观原因换届时不能留任的现任村党组织书记,通过“以老带新”提前交接,为乡村“火车头”的平稳过渡做足准备。
做实管理培育,提升“头雁”履职能力。聚焦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农业农村、基层治理、民主管理、服务群众等方面,结合基层工作实际需求,常态化开展村党组织书记教育培训。由市委组织部举办村党组织书记重点培训班,县市区委组织部会同有关部门每年至少对村党组织书记培训1次,着力提升村党组织书记政治素养和履职能力。结合“农民大学生培养计划”,鼓励村党组织书记自主提升学历水平。明确村党组织书记主要职责,要求其带头推进乡村振兴、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促进乡风文明、维护农村稳定、帮助群众解决实际问题、加强组织建设,切实发挥“带头人”“领头雁”作用,不断建强农村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
强化保障赋能,激发“头雁”奋进力量。破解村级治理“小马拉大车”突出问题,坚决清理不应由村级组织承担的专业性工作和督查考核事项,让村干部特别是村党组织书记有更多时间和精力抓治理、促发展、惠民生,真正做到好事多让村干部做、好人多让村干部当。落实落细各项激励举措,做到“政治上关怀、待遇上保障”。建立健全从优秀村党组织书记中选拔乡镇领导班子成员、考录公务员和招聘乡镇事业编制人员的长效机制,积极推荐政治素质好、参政议政能力强的村党组织书记作为各级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选。全面落实村干部基本报酬及正常增长机制,村党组织书记基本报酬按照不低于所在县市区上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至3倍标准确定,并逐年有所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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