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溯及力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条例》施行前,已结案的案件如需进行复查复议,适用当时的规定或者政策。尚未结案的案件,如果行为发生时的规定或者政策不认为是违纪,而《条例》认为是违纪的,依照当时的规定或者政策处理;如果行为发生时的规定或者政策认为是违纪的,依照当时的规定或者政策处理,但是如果《条例》不认为是违纪或者处理较轻的,依照《条例》规定处理。

(内容来源:《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2023年修订,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