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在“构建支持全面创新体制机制”部分对“深化科技体制改革”作出系统部署,是激发全社会创新创造活力的关键举措。我们要认真学习贯彻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努力推进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为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提供强大科技支撑。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深化科技体制改革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推动我国科技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中国式现代化关键在科技现代化,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关键看科技自立自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必须深化科技体制改革。
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是顺应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加快建设科技强国的必然选择。当前,全球科技创新进入密集活跃期,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迅猛发展,基础研究不断拓展人类认知边界,人工智能、量子科技、生物科技等前沿技术实现多点突破、引发链式变革,推动全球产业结构、经济形态和人类生活方式深刻调整。与此同时,科研范式发生重大变化,学科交叉融合不断深入,战略导向、数据驱动成为科技创新的重要方式。我们必须构建完善科技创新组织方式和治理模式,统筹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体制机制一体改革,以更加健全的体制机制不断拓展科学研究的深度广度,催生更多原创性颠覆性前沿性技术,增强我国科技竞争力引领力,抢占科技制高点,赢得战略主动。
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是发展新质生产力、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必然选择。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科技创新是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核心要素。当前,科技创新以无所不在的渗透性、扩散性、带动性广泛赋能经济社会发展,新质生产力已经在实践中形成并展示出对高质量发展的强劲推动力。我们必须进一步加强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融合发展,促进科技、产业、金融良性循环,构建与新质生产力相适应的新型生产关系,让各类先进优质创新要素向发展新质生产力集聚,不断催生新产业、新模式、新动能。
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是提升国家竞争力、应对外部风险挑战的必然选择。当前,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科技革命与大国博弈相互交织,高技术领域成为国际竞争最前沿和主战场,深刻影响全球秩序和发展格局。国际形势严峻复杂,我国发展面临外部人为制造科技壁垒、试图割裂全球创新链产业链等诸多挑战。国家之争就是实力之争,关键是科技创新能力之争,背后较量的是谁的制度更优越。我们必须充分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自主创新道路,坚持科技创新与制度创新“双轮驱动”,着力破解原始创新能力相对薄弱、关键核心技术受制于人等突出问题,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
(摘自《〈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辅导读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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