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本溪市扎实推进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督工作,通过强化思想引领、完善约束机制、做好结合文章、抓实结果运用,切实把领导干部八小时内外的监督管理贯通起来,织密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监督网。
强化思想引领,把牢责任关。市委组织部联合市纪委监委印发《关于加强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督的实施意见(试行)》,定期组织开展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和家风教育,推动全市各级党委(党组)充分认识全面从严治党新形势下加强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督的重要性,进一步落实责任、完善制度、强化教育,切实履行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督主体责任。加强全市各级领导干部的党性修养和作风养成,引导领导干部自觉规范“八小时以外”的言行,严格遵守各项纪律,使铁的纪律转化为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
完善约束机制,把牢行为关。健全完善强化预防、及时发现、严肃纠正的干部日常监督机制,在监督对象上,将市管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和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领域以及纪检监察、组织人事、财政金融等关键岗位的领导干部确定为重点监督对象,结合工作需要,将部分优秀年轻干部涵盖其中。在政策把握上,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制度和党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等要求,在实施意见中逐一落实。在具体操作上,从“社交圈”“生活圈”“朋友圈”三个方面明确20种重点监督行为,细化内部监督、上级监督、外部监督、用人监督、家庭监督5类14种监督方式。同时,探索建立重点监督对象“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督档案,全面掌握干部日常行为。
做好结合文章,把牢监督关。构建组织、社会、家庭“三位一体”的监督管理体系,充分发挥组织监督的职能作用,在干部考察和干部调研工作中,发放《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情况征求意见表》,对拟调整任用和优秀年轻干部在“八小时以外”活动中是否存在可能影响公正履职、有悖社会公德、有损公众形象等16项行为征求意见,发现问题线索,经分析研判后及时查核处理。充分发挥社会舆论监督的作用,在做好网络舆情处理、通报工作的基础上,引导媒体和公众有序参与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督。充分发挥家庭监督的作用,有计划地组织干部家属参加党风廉政教育,教育引导干部家属当好宣传员、监督员和“贤内助”。
抓实结果运用,把牢长效关。将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的监督及考核了解情况,作为干部选拔任用、职级晋升、考核等次评定、推优评先的重要依据,对于影响选拔任用、考核等次评定和不适宜担任现职的情形,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调整。同时,对查办的典型案件进行深入剖析,有针对性地开展警示教育,并查找监督过程中的薄弱环节、管理漏洞、制度短板,推动系统施治、标本兼治,不断加强和改进干部队伍作风建设,树立本溪干部队伍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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