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分配秩序怎么规范
“秩序美是所有美之最。”世间万事都要讲求规则和秩序,收入分配亦是如此。当前,分配领域的同工不同酬、滥发奖金福利、部分行业收入畸高、灰色收入大量存在等问题,都是分配秩序不规范的表现。
从2011年起,国家适当提高了中央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比例。2002—2011年,中央企业上缴税金从2926亿元增加到1.7万亿元,年均增长20%以上。
由于秩序不规范产生的这些问题,无疑加剧了收入差距。必须进一步健全法律法规,强化政府监管,加大执法力度,加快形成公开透明、公正合理的收入分配秩序。
限制垄断行业收入。“银行加证保(证券、保险),两电(电力、电信)加一草(烟草),石油加石化,看门也拿不少。”这种说法虽不尽准确,但反映出人们对垄断行业高收入的不满。解决这一问题,根本要靠深化改革,打破垄断,引入竞争。而对必须由国家垄断的行业和领域,应进一步调整国家和企业的分配关系,扩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实施范围、提高上交比例,更好地实现国有资本收益全民共享。特别是要对高管人员实行限薪,并严格控制其职务消费。
权威声音
深化垄断行业改革,解决“玻璃门”现象
张平(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在一些行业、领域,存在着“玻璃门”、“弹簧门”现象,看得见进不去,或者进去一半又被弹回来了,这样的现象时有发生。要出台具体的实施细则,建立公平、规范、透明的市场准入标准,深化垄断行业改革,支持民营资本进入铁路、市政、金融、能源、电信、教育、医疗等领域。
坚决取缔非法收入。人们对收入差距拉大有意见,其实并不是对合理、合法的收入有意见,主要是对通过违法违规行为获得的巨额财富强烈不满。必须坚决堵住国企改制、土地出让、矿产开发等领域的漏洞。深入治理商业贿赂,严打官商勾结、走私贩私、内幕交易、操纵股市、制假售假、骗贷骗汇等非法活动。
大力规范灰色收入。目前,对礼金、红包、出场费、好处费及各种名目的“福利”等形式的灰色收入,监管存在不少漏洞。应该加大规范力度,清理规范国有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外收入、非货币性福利等。继续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深入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切断产生灰色收入的渠道。
有效调节过高收入。“调高”,不是简单的“抽肥补瘦”,更不是“劫富济贫”,而是要通过税收等方式对过高收入进行有效调节,把社会成员收入差距控制在合理范围内。应进一步发挥好个税的调节作用,根据居民工薪收入水平变化、物价影响、基本生活费开支等因素,适时进行合理调整。加大税收征管力度,严厉打击偷、逃、漏税等行为,特别是做好高收入者应税收入的管理和监控。
促进收入信息公开透明。让收入透明化,是加强监管、促进分配公平的前提。应加快建立包括公民个人资料、收入、财产、住房等信息在内的收入信息数据库,建立个人支付结算体系,推进居民固定账号信用卡或支票结算制度,推动交易电子化。这样,每个人的收入及家庭负担情况都将“晒在阳光下”,灰色收入、非法收入将无所遁形,逃税漏税也将失去空间。
深度解读
“小金库”治理
“小金库”,是指侵占、截留国家和单位收入,化大公为小公、化小公为私有,未在本单位财务会计部门列收列支和私存私放的各种资金。“小金库”其外表形形色色,内在错综复杂,“小”已难涵盖其实质,在某些方面已成为产生腐败的温床,严重干扰了财经管理秩序。2009年开始,中央纪委在全国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范围内开展了“小金库”专项治理。
◎ 怎么坚持走共同富裕道路
面对一个时期以来收入差距扩大的状况,一些人产生了担心和疑惑:是不是还要坚持共同富裕的目标?怎样才能走好共同富裕之路?
共同富裕是我们党始终不渝的奋斗目标。“我们建设社会主义的目的,就是要大家有事做,有饭吃,大家共同富裕。”新中国成立之初,我们党就发出这样的铮铮誓言。在这个问题上,我们党的态度是一贯的、鲜明的。2011年7月,胡锦涛总书记在建党90周年纪念大会上再次鲜明强调,要“加大收入分配调节力度,坚定不移走共同富裕道路”。
党的领导人关于共同富裕的论述
◎要巩固工农联盟,我们就得领导农民走社会主义道路,使农民群众共同富裕起来,穷的要富裕,所有农民都要富裕。
——毛泽东
◎社会主义不是少数人富起来、大多数人穷,不是那个样子。社会主义最大的优越性就是共同富裕,这是体现社会主义本质的一个东西。
——邓小平
◎我们搞社会主义,是要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和贫穷,最终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贫穷不是社会主义。一部分人富起来、一部分人长期贫困,也不是社会主义。
——江泽民
◎消除贫困、改善民生、实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大任务,是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始终不渝的奋斗目标。
——胡锦涛
要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让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经济实力和综合国力显著增强,在人民生活总体达到小康水平之后,广大群众对过上更好生活提出新的期待。应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处理好效率与公平的关系,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让发展成果惠及全体人民。要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加大收入分配调节力度,努力分好社会财富这个“蛋糕”,切实增加城乡居民收入。采取更加有力措施,发展各项社会事业,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使广大群众特别是困难群众得到更多实实在在的实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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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是指政府为社会成员提供基本的、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能够体现公平正义原则的大致均等的公共产品和服务。从我国现实情况出发,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内容主要包括:一是基本民生性服务,如就业服务、社会救助、养老保障等;二是公共事业性服务,如公共教育、公共卫生、公共文化等;三是公益基础性服务,如公共设施、生态维护、环境保护等;四是公共安全性服务,如社会治安、生产安全、消费安全、国防安全等。
同时应看到,共同富裕的实现是一个长期历史过程,只有在生产力高度发达基础上才能充分实现。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没有坚实的物质基础,共同富裕只能是“空中楼阁”。虽然我国已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但人均国内生产总值仍排在世界100位左右,不到世界平均水平的一半,只有发达国家的1/10左右。我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没有变,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这一社会主要矛盾没有变。无论是加强社会建设还是改善民生,都要从这一基本国情出发,立足实际、量力而行,不能提出超越阶段的目标和要求。应始终牢记发展是解决我国所有问题的关键,牢牢扭住经济建设这个中心不动摇,通过不断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筑牢全国各族人民幸福安康的强大物质基础。
江苏省华西村是全国农村走共同富裕道路的典型,2011年全村销售收入超过550亿元,向国家缴税85亿元,年人均收入达8.5万元。
为政之道,在于安民;安民之举,在于富民。缩小收入差距、共享发展成果,是人民群众的热切期盼,也是我们党的庄严承诺。在经济社会不断发展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不断深化的过程中,这一目标会逐步成为现实,全体人民必将共沐公平正义阳光,共享幸福美好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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